部队军官的婚姻法是?
1、部队军官的婚姻法是?
我国《婚姻法》第3十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1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任何自由的行使都要接受法律的规范。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每1个公民的权利,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行使同样受到法律的规范和限制。作为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就要受到1些限制,这是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规定。如果现役军人与其配偶本人自愿离婚,那么没有问题,协议离婚就是了。如果两人都同意离婚,只是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上有争议,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只是当军人的配偶1方提出离婚时,法律规定,须经军人同意才能离婚,但军人1方有重大的过错除外。对军婚实行特殊保护的条款最早是起源于解放战争时期各根据地的婚姻条例,是为了鼓励革命军人在前方安心杀敌而做出的特殊规定。1950年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