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妻子赡养男方父母赡养费能主张赔偿吗,新婚姻法对子女赡养父母有哪些具体规定

新婚姻法妻子赡养男方父母赡养费能主张赔偿吗

1、新婚姻法妻子赡养男方父母赡养费能主张赔偿吗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新婚姻法对子女赡养父母有哪些具体规定

2、新婚姻法对子女赡养父母有哪些具体规定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新婚姻法有规定儿媳需要赡养公婆吗?

3、新婚姻法有规定儿媳需要赡养公婆吗?

新婚姻法没有规定儿媳需要赡养公婆。对于儿媳是否需要赡养公婆的解说在《民法典》有相关的解说。

1、儿媳对于公婆仅是协助赡养义务儿媳对于公婆没有直接的赡养责任,在解读中所提到的是儿媳对于公婆仅仅起到协助丈夫尽赡养义务。在我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中,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就是在我国专门调整婚姻和家庭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其所调整的家庭关系主要有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由此可以看出,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不具有法律地位的。赡养是在血缘和抚养关系的基础上成立的一种回报式的义务。赡养的含义基本上符合我们通常说的孝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也无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并且在非特定条件下儿媳对公婆遗产也无继承权。

2、协助丈夫尽赡养义务是美德在道德层面上,虽然儿媳赡养公婆仅仅是协助丈夫的义务,但是儿媳多关心老人,帮助有困难的公婆,也是传承了我国尊敬老人的美德。夫妻双方存在互帮互助,相互扶助的义务。因为丈夫对于公婆具有赡养责任,作为妻子,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帮助公婆,可以减轻丈夫对于公婆的赡养事务。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若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就自动解除了。

新婚姻法二婚赡养的规定有哪些

4、新婚姻法二婚赡养的规定有哪些

受其抚养的继子女,对抚养的继父或继母有赡养的义务。详情请见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一条。附: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新婚姻法关于赡养老人的规定有哪些

5、新婚姻法关于赡养老人的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对赡养父母有以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祖与孙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 尊重父母婚姻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新婚姻法关于赡养老人的规定有哪些?

6、新婚姻法关于赡养老人的规定有哪些?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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