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3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版(2),婚姻法案例分析
1、最高院:3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版(2)
最高院:3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2015精华版) 1
5、陈某与陈甲、徐乙、徐丙赡养纠纷案 典型意义: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做好农村老人赡养工作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而继父母的赡养问题更加复杂。当前农村存在很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而这种关系问题是1个较为敏感的社会问题。正确认识继父母子女的关系性质,适用有关法律对继父母子女关系进行全面调整,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必须对继父母承担赡养义务。针对赡养继父母这1特殊群体,需在农村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形成正确认识,及时维护农村老人合法权益,确保老人安度晚年,真正做到案。
2、婚姻法案例分析
1.首先,吴某与林某登记结婚但并没有去办理离婚手续的,则婚姻状况并未解除,即婚姻有效。离婚协议书不能解除婚姻。吴某与白某的婚姻无效,因为与林某并未离婚。1人不能同时有两个婚姻。 2 吴某继承的财产5万归吴某与林某共同所有,吴某的劳动所得,依然归属于吴某和林某 3 权利问题不好回答,因为有很多。要具体问才好回答。
3、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
1、(1)关于房屋的问题,如题所述,王莉在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对房屋投资的情况下,很难有权分割财产。(2)电视机,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使用情况折价赔偿。
2、(1)陈女做亲子鉴定,与孩子是谁所生没有必然因果关系,法院不能就此下结论,支持男方的请求。(2)没有做亲子鉴定任何人都很难说明孩子是谁的,所以不存在精神抚慰金和抚养费要求。(3)1般看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如果另1方没有名字,看能否出具购买房屋的凭证。如题,女方首付,双方共同按揭,在按揭期间男方也在使用,可以算下男方的支付与使用差价,女方补差价,应该是解决问题的两全之策。 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