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新婚姻法离婚债务认定是怎样的
1、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摘要: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1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夫妻债务包括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1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1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1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û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1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1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为1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1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1方δ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û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1方δ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δ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1方实施Υ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1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1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1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1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债务的认定 1.首先应推定1方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借款; 2.如果1方能后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为个人借款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3.如果1方能够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此笔借款û有用在共同生活中,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相关知识推荐阅读: 不管离婚û有,债务都应共同偿还? 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清偿。
2、新婚姻法离婚债务认定是怎样的
1、新婚姻法离婚债务认定是怎样的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
1、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生活用品、购置房屋、修缮房屋等所负债务;
3、夫妻双方或者1方因治病所负的债务;
4、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5、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从事经营或者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实际上是由夫妻共同经营,或者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的;
6、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家庭承包经营所的债务;
7、因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其他债务。
2、离婚时债务如何证明债权债务的证据形式有以下6种:
1、有公证的借款、欠款;
2、由夫妻上面签名的借条和欠条;
3、没有公证、没有双方签名的各种形式的借条、欠条;
4、证人证言;
5、证人出庭和证词;
6、银行转账支票。在这6种中,有证明效力的证据,有的就是无效证据,像第3类里面,既没有公正又没有双方签名形式的欠条、借条,从证据的角度来讲,它就是无效证据。在离婚案件来说,夫妻共同债权债务都必须夫妻双方来确认,债务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承认、认可,债权也是如此,你说这是别人借了我们的钱,我们还有债权,其实跟债务1样,也是要夫妻双方1定要确认和认可,如果夫妻1方否认都不能成立,除非你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目前在离婚案件中,虚假债务的情况是比较严重。有1个最基本的法律点,夫妻的共同债务1定是双方知道、而且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法律明确规定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既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肯定夫妻双方都知道,不仅知道而且还是同意的,起码有这两个点,所以你要证明手写的欠条欠款是夫妻共同使用很困难,现在虚假的债务很多,无非就是你拿着欠条,往往只有1方的签字证明,没有夫妻另外1方签字,你想让对方认可这个欠条,我觉得这是很困难的,在离婚的时候虚假债务往往不能成立,虚假债务不能成立,所以我们作为律师不要支持鼓励当事人制作虚假债务。与夫妻财产1样,在夫妻债务中也区分为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自然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双方处理的,肯定还是其中属于共同债务的部分。1般离婚夫妻协商约定对债务的处理,但该约定对外不能对抗债权人。而要是不能协商达成1致,也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来处理。 延伸阅读: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新婚姻法中对夫妻债务是怎么规定的 老公赌博欠款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3、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
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 关于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其实很好理解,在夫妻生活当中,无论是夫妻1方还是双方,凡是因为夫妻家庭正常的社会生活或者经营生产而产生的债务均属于2人共同债务。当然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我国法律上也有相关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2人产生的共同债务应当由2人共同偿还,如果2人拥有的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剩余债务可由2人自行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依法裁决。 在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中有提到,因为正常生活或者经营生产而产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首先这里的正常生活产生的债务有很多,买房买车、生活购物、医院治疗等均属于生活债务。而经营生产债务则是指夫妻从事经营性活动时产生的债务,例如投资开店等。 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指什么 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1般以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以及有无共享债务的利益为判断标准: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参照上述判断标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可以大致分为如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为支付1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1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为支付夫妻1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4)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也包括夫妻1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1)夫妻从事赌博或吸毒等活动所欠下的债务。 1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1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1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2)《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1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上文中“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实为“夫妻1方为夫妻共同生活而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亦即夫妻共同债务。 说如果1方举债,如果另1方不能证明是个人债务的或者婚姻法第十9条第3款规定的,是要夫妻共同承担。 (3)《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1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3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1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4、2014最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不合理,可以上诉,你父母可以通过法律要回钱款。这种行为属于个人借债行为。共同债务认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婚前1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1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1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1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共同债务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十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1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1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1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1方负有清偿责任。非共同债务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1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1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1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该司法解释将“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进1步解释为“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同时明确列举了4种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第4种为兜底条款)。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1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该规定对司法实务产生了重大影响,其规则模型是:婚姻存续期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1方如主张不属于共同债务的,应举证证明,且除外情形只有两种: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以及债权人明知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
5、新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法律如何认定
要是夫妻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彼此要离婚了的话,就会开始划分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其中夫妻共同债务上争议也不少,彼此都希望自己能够少承担些债务,多分到些夫妻共同财产。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新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法律如何认定 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自2018年起,我国《婚姻法》颁布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具体的认定标准,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1个认定原则就是要“共债共签”,意思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签署才能认可,只有夫妻1方所负债务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当然,如果是单方所负的债务,但是事后另1方认可了,那么也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上述规定还有1个例外情况,如果夫妻1方所欠债务,但是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并且债务数额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那么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上哟争议是常有的事情,要是觉得自己在认定共同债务上吃亏了,完全是可以找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关于新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认定,可能你还不了解这时可以找律师1对1为你讲解。
6、2014最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不合理,可以上诉,你父母可以通过法律要回钱款。这种行为属于个人借债行为。 共同债务认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1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1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1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1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共同债务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十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1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1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1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1方负有清偿责任。 非共同债务的认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1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1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1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该司法解释将“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进1步解释为“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同时明确列举了4种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第4种为兜底条款)。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1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该规定对司法实务产生了重大影响,其规则模型是:婚姻存续期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1方如主张不属于共同债务的,应举证证明,且除外情形只有两种: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以及债权人明知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