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军人婚姻法规定,军人结婚必须要身份证吗
1、2016年军人婚姻法规定,军人结婚必须要身份证吗
2016年军人婚姻法规定,军人结婚必须要身份证原件。具体相关规定及程序如下:
1、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3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1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1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2寸合影照片3张。
2、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军人的结婚登记,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登记程序:出示证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审查、颁发《结婚证》。
4、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