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1、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
1、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我国法律从来没有规定婚内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1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1些而已。 公证处可以办理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1是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2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2、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需要的材料
1、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2、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3人的问题等。
3、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
2、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法律分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的,只要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协议就是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5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千06十2条、第1千06十3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1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1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1百4十3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在深圳国贸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
那倒不1定,不过经过公证之后,法律效力更高。
4、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法律分析:有效。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7十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手塌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意见。第1千07十9条 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答橡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毕举圆分居满1年,1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5、婚姻双方财产分割协议,没有公证,只有双方签字,离婚时如其中1方反悔,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受法律保护吗?
签字后就表明双方就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了意思表示的1致,类似合同。对签字生效后的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均不能反悔。除非财产分割协议内容有违法之处或1方意思表示不真实。 楼上某律师声称“如果没有办完离婚手续,是可以反悔的”,错。
6、婚姻中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吗
1、婚姻中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吗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其实也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处理。不能说全部都有有效,当然也不能绝对的认为都是无效的。首先婚内财产协议,必须要建立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1致的基础上,如果有胁迫、欺诈的情况,那么就会导致协议无效。其次,在协议中只能就双方完全所有的财产作出约定,而不能约定他人的财产,若约定的内容侵犯了国家、集体或者其他第3人的利益,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再次,协议最好是采取书面形式,这样可以减少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而实际约定的内容,当然就包括了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等情况。最后,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那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就是生效的,也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但要注意,对于这样的协议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也就是之后1方不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此时另1方不能直接拿着该协议,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1方应当补足。(3)主张为1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1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3人,如不能对抗第3人的债权。(6)离婚时1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1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1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综上所述,每个公民对自己的财产都拥有合法处理的权利,而在夫妻关系当中,财产的分配需要由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是有效的,所以在婚姻关系当中双方在自愿协商的情况下,作出财产分割的协议自愿签字的情况那么就是有效的。 延伸阅读: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执行怎么办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怎么写离婚财产分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