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可以进行分割吗?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特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可以进行分割吗?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可以进行分割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能够被分割吗?在夫妻关系中,一方控制着夫妻共同财产,这就很容易造成夫妻一方隐藏变卖共同财产。这些例子很常见,那么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呢?小编就结合案例将这些方面的内容整理出来,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持有或者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私自转卖、变卖或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而另一方却无可奈何的现象,此类现象越来越普遍。其实这涉及到婚内财产分割制度的问题,该制度在国外早有明确规定,而我国《婚姻法》对此却是一个空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这次确定了该制度,应该说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其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具体分割时既要考虑一方过错,也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 典型案例及评析 原告陈某(女)与被告薛某(男)于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薛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薛某经营双桥大货车收入颇丰,共实际购买、经营大货车3辆,均挂靠于某汽贸公司名下,并由薛某实际控制,购置马自达6轿车一辆,商品房一套,均登记于薛某名下。薛某在外经营货运期间与多名女性有不正当关系,陈某于2011年6月起诉与薛某离婚、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并申请对薛某经营的大货车三辆、马自达6轿车一辆、商品房一套实施财产保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薛某坚决不同意离婚,本案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并解除财产保全。2012年5月,陈某以双方未和好为由再次起诉与薛某离婚,并再次申请保全被告管控下的财产。经查,薛某名下财产均已全部变卖、过户。该案是典型的离婚诉讼中转移、独占夫妻共同财产的案例。当婚姻关系中一方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来取得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时,实际控制共有财产的一方通过不同意离婚来拖延时间,将所有共有财产转移,转移时间为两次诉讼之间,而另一方却没有很好的救济途径。配偶一方应当想办法固定好相关财产的证据及收集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从而保护自己的财产利益不受损害。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特例

2、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特例

导读:通常情况下,夫妻离婚时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但也有特殊情况发生,那就是婚姻存续期间要求财产分割。下面是一则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的案例,我们来分析下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财产分割。   案例   小严和小陶结婚10多年后,小陶患了胃癌,已花了一大笔手术费。医生说术后必须使用进口的化疗药物,才可能遏止癌细胞的扩散,而这种药物价格非常昂贵。小严觉得癌症是治不好的,花巨款买进口药是在做无用功,故主张做保守治疗。无奈之下,小陶将小严告上法院,要求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来治玻但小陶念在多年的情感上,并不想和小严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受理小陶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的案件吗?   律师解读   关于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根据《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从《解释(三)》关于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的规定知道,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是不能请求财产分割的,因为通常情况下,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均有支配权,没有分割的必要。即使分割了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像一个人的钱从左兜放到了右兜。但在一方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又拒绝支付医药费,或者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甚至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重大情形时,出于对生命健康权以及夫妻财产利益的正当保护,可以在不侵犯其他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支持一方婚姻存续期间要求财产分割的请求。   本案中,小陶的情况正好符合《解释三》第四条规定的情况,只要该财产分割没有损害夫妻债权人的利益,小陶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的主张可以得到支持。

离婚案例,财产分割。

3、离婚案例,财产分割。

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   婚姻是大事、结离需谨慎,不要轻言离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怎么分配财产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怎么分配财产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怎么分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出轨的话财产分配问题一般也是均等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方如果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即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即为出轨)二、出轨的证据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

2、保证书或悔过书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这类保证书或悔过书是会被法院采信的。

3、照片因为婚外情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如果请侦探公司拍照片,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确保婚外情证据的合法性,已达到在法庭离婚时能提供有效地外遇证据的目的。

4、录像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5、录音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外遇的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有外遇行为予以承认,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但需要提醒您的是,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资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要能证明其是未经修改的。总之,出轨到底能够对分配共有财产产生多大的影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提到出轨也并不一定就是单纯的针对男性的,当代女性对于婚姻生活的质量要求也很高,有女性出轨导致感情分道扬镳的案例也不在少数。而且,出轨在法律上绝不等同于净身出户。 延伸阅读: 老公出轨离婚财产是如何分割的?丈夫出轨,如何搜集丈夫有小三的证据?法律上嫖娼算出轨是否有规定。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案例法律依据是什么

5、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案例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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