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开生育证明怎么写,村委会能办无工作证明吗
1、村委会开生育证明怎么写
证 明 兹有我村辖区村民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月___日与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登记结婚,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村委会(公章)年 月 日村委会开生育证明需要根据自身情况来填写。 把当事人的婚姻生育、避孕节育情况详细列明,如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婚姻(未婚、初婚、离婚、再婚、丧偶),配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子女出生情况(含收养抱养,小孩出生日期,政策生育内外属性),节育措施情况,是否违反计划生育(如果有,则须写清是否处理以及处理地点、日期)。 村委会开生育证明方式: (1)先去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是社区居委会,让村干部或是社区干部给开1个未婚未育证明。 (2)然后持该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等,到户籍地的乡镇或是街道办,找民政科开具未婚证明,找计生部门办理生育证明,1般就是对村委会开具的证明签名盖印章。1般的婚育证明开具程序到此即止。 (3)1些严格要求的用途,还要进1步找有关部门。持上述部门开具的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到户籍地县级政务中心(现在很多地方都搞集中 办公,民政部门和计生部门基本都在政务中心的),找民政局加盖印章和负责人签名,以证明未婚,再找计生局证明未生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8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1对夫妻可以生育3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1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2、村委会能办无工作证明吗
现在村委会是不给出具这种证明的。 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6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 其中,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列入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证明事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予出具。对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已不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没有能力核实的,有关部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程序提请修改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再出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适时分批明确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事项。 意见列出 首批20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包括亲属关系证明、居民身份信息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申请证明、居民养犬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情况证明(表现证明)、人员失踪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出生证明、健在证明、死亡证明、疾病状况证明 、残疾状况证明、婚育状况证明、居民就业状况证明、居民个人档案证明、居民财产证明、遗产继承权证明、市场主体住所证明、证件遗失证明。
3、村委会的证明范本
证明 XXX单位: 兹有我村村民XXX,男,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婚姻状况(已婚未婚)、家庭基本情况如耕地、子女、贫困程度等视事由加注)。现因XXX事(需到你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请予接洽为盼。 特此证明 XXX村民委员会(章) 年月日。
4、村委会开的婚姻证明有效吗
法律分析:村委会不能证明村民夫妻关系情况。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应该符合以上形式要件,不仅要盖单位印章,同时还要求单位负责人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盖章。所以,村委会不能证明村民夫妻关系情况。村委会就证据种类而言,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从严格意义上不符合证据的形式特征。 既归纳不到书证类,也归纳不到证人证言类,不是法定的证据形式。但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对于其效力,目前法律无明确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1百1十5条 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5、村委会开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分析: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兹有我辖区XXX,写明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本的所在地。而且重要的是写明白与谁申请结婚,然后写上系夫妻关系,经核实,情况属实。特此证明,最后去村委会的盖章证明和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7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