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符合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的适用范围?

我是否符合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的适用范围?

我已婚,但没有孩子,目前在追求婚姻登记。我了解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的适用范围是:

  1. 结婚登记的申请人必须是合法结婚登记的登记人。
  2. 结婚登记申请人必须符合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的适用范围。

请问我是否符合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的适用范围?

我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该条款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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