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双方是否具有共同子女?

婚姻双方是否具有共同子女?

共同子女是指父母生下的孩子,父母是婚姻双方各自独立生活的人。

共同子女的定义是:

  1. 两位父母生下的孩子。
  2. 两位父母生下的孩子中至少有一位是婚姻双方各自独立生活的人。

根据以上定义,婚姻双方是否具有共同子女取决于他们是否生下的孩子。

  • 如果两位父母都是独立生活的人,则他们一定没有共同子女。
  • 如果两位父母都是独立生活的人,但有一位是婚姻双方各自独立生活的人,则他们可能具有共同子女。
  • 如果两位父母都是共同生活的人,则他们一定有共同子女。

因此,共同子女的定义是父母生下的孩子,其中至少有一位是婚姻双方各自独立生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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