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概念是怎样的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1、什么是无效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1的,为无效婚姻:(1)重婚。重婚是指配偶和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2)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3代以内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3)未达到法定婚龄。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是指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民法典》规定,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4十7条、第1千05十1条、第1千04十8条。
2、无效婚姻的概念是怎样的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1的,属于无效婚姻:(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但是,《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这1情形不再作为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千05十1条,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