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撤销婚姻登记吗,审理可撤销婚姻的程序是怎样的

可以起诉撤销婚姻登记吗



1、可以起诉撤销婚姻登记吗

起诉撤销婚姻登记需要双方。具体流程为,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然后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1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3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1栏按指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1千05十2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2、审理可撤销婚姻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可撤销婚姻处理的程序有以下两种:

1、行政程序:即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的1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诉讼程序即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婚姻。(1)受胁迫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2)请求撤销婚姻的诉讼,1律应当以判决方式结案,而不应以调解方式结案。因为确定婚姻效力,只能依据客观事实依法认定,而不能依当事人意愿而定。人民法院在判决撤销婚姻时,应对所涉及的子女和财产问题1并处理,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既可采用调解方式,也可采用判决方式。(3)对于撤销婚姻的1审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可向上1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5十2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第1千05十3条 1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1方;不如实告知的,另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第1千05十4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法院判决婚姻被撤销被告可否上诉?

当然可以上诉的,这是法律的规定。撤销婚姻关系案件适用简易或普通的诉讼程序,有原、被告双方,1方不服判决,可向上级法院上诉。对此,在判决书中也会明确记载。请注意这是说的是撤销婚姻关系案件。另外,实践中还另有1种,要求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判决1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上诉。相关法条: 《婚姻法》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 第9条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1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第十1条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4、是起诉无效婚姻还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

1、概念。无效婚姻又称婚姻无效。是指某些已缔结的婚姻因违反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被国家所承认和保护。可撤销婚姻也称撤销婚姻和婚姻撤销,是指男女双方或1方缺乏婚姻合意,因受他方或第3方胁迫而结合的违法婚姻,又称相对无效的婚姻。 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依据婚姻法十2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性质。都属于违法婚姻,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



5、起诉撤销婚姻登记需要双方去吗?

起诉撤销婚姻登记需要双方。具体流程为,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然后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1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3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1栏按指纹。



6、撤销婚姻有哪些程序呢?

男女双方或1方缺乏结婚的合意,因受他方或者第3者胁迫而缔结的婚姻,权利请求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婚姻。那么,撤销婚姻有哪些程序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   

1、可撤销婚姻的启动机关   国家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非依婚姻当事人的申请不能主动介入可撤销婚姻案件。原因是对于可撤销婚姻,当事人1方或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虽因受胁迫而违背了其真实意愿,但结婚后双方可能会建立感情而不要求撤销婚姻,若国家法定婚姻管理机关主动介入,必将侵犯双方的婚姻自主权并影响大量家庭关系的稳定。   

2、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   能够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受胁迫1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其他任何人包括婚姻关系的另1方当事人均不能申请撤销该婚姻。   

3、可撤销婚姻的程序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撤销婚姻的程序有两种。1种是行政程序,即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第2种是诉讼程序,即由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此类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4、可撤销婚姻的申请时效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可撤销婚姻的申请时效:受胁迫的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对于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超过了1年申请时效的,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告知婚姻当事人按离婚案件处理。 以上是律师364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当事人在申请撤销婚姻时,尤其要注意申请时效,1旦过了申请时效,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将不支持。 : 可撤销婚姻的条件,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如何区分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需要满足的条件及处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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