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性生活是女性应尽的义务吗?不履行性生活义务,是否违背婚姻法?
1、婚姻法规定性生活是女性应尽的义务吗?
法律分析: 法律没有规定性生活是合法夫妻应尽的义务。这是出于自愿的行为,不过性生活是夫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生存和繁衍的需要。也有因为不和谐而导致的离婚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千04十6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1方对另1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1千05十5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1千05十6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1千05十7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1方不得对另1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2、不履行性生活义务,是否违背婚姻法?
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千04十3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3、中国《婚姻法》规定妻子是否有义务配合丈夫过性生活
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十6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十2条 男女1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4十6条有下列情形之1,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4、上网聊天认识后吃饭但并无性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过错
没有 如果有配偶的还这样就属于出轨行为了,有过错 没有性行为是精神出轨。
5、偶尔的婚外性行为能构成婚姻法的过错方吗
《婚姻法》第4十6条下列情形之1,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有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的内容。因此对于离婚中,因1方出轨,非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然而在现实案件中,法院予以支持的案例并不多,要求非过错方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才能获得比较有利的结果,现实中,关于离婚过错赔偿的证据更多的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酒店开房的视频当事人更是无法取得,另外即使取得,酒店的监控也仅仅限于大堂,走廊等公共区域,也不涉及隐私部分,因此,现实案例中支持离婚过错赔偿的并不多。
6、婚姻法规定性生活是女性应尽的义务吗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性生活是合法夫妻应尽的义务。这是出于自愿的行为,不过性生活是夫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生存和繁衍的需要。也有因为不和谐而导致的离婚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千04十6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1方对另1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1千05十5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第1千05十6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第1千05十7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1方不得对另1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