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结婚时女方家要的彩礼过多,导致婚姻变味对这一现象的看法,民法典婚姻法新规彩礼
1、20 结婚时女方家要的彩礼过多,导致婚姻变味对这1现象的看法
彩礼”本是1种婚礼民俗,1般为结婚时男方给女方的聘金或聘礼,也是中国流传下来古老的婚嫁习俗。可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结婚彩礼也水涨船高,不断攀升、不断加码,使传统民俗蒙上了奢侈、攀比的阴影,让这份古老的习俗、圣洁的婚姻变了“味儿”。 平心而论,作为1种传统风俗,结婚彩礼从社会学与文化学两方面来说,适当收取也无可厚非。然而,彩礼从以往的量力而行,变成当下随行就市的攀比,甚至异化成为女方家庭向男方家庭索取巨额财产的婚姻买卖,这恐怕就有违彩礼本意了。如果单纯为了追求金钱而不顾及男方的经济实力,这1笔不能承受的彩礼,表达的就不是男方对女方的重视和负责,而是女方对男方的亵渎和轻蔑,这种交易很可能就断送的就是男女双方的幸福,这样的婚姻哪里还有幸福可言。 婚姻不是买卖,这句话谁都知道,而在“天价彩礼”、彩礼回礼多少面前,婚姻不知不觉中已经异化成了1场交易和双方之间的算计。但日子是拿来1天天过的,不是拿来斤斤计较的。试问姑娘,这样的婚姻基石是什么?在物质和感情面前,这个要娶你的男人当然首先要选择的是你,再多的钱财,哪怕是金山银山,坐吃山空总有耗尽之时。“愿得1人心,钱财为粪土”,如此才能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彩礼”这个古老的婚嫁民俗,但其本质已发生了深刻的改变。“天价彩礼”既反映了家庭内部财权的转移,又与公共政策、社会转型相互交织。笔者认为,要解决“天价彩礼”现象,不仅要加大对婚姻新风尚的宣传,传播现代文明的婚姻新观念,引导婚姻风俗回归健康理性,提倡移风易俗,反对攀比跟风,更要在城市化、城乡2元等问题上想办法,必要时应建立相应的制度政策,实施政府干预引导,让婚嫁形成良好的婚姻风气,“天价彩礼”才能谢幕。
2、民法典婚姻法新规彩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婚姻新规定禁止以结婚的名义索取彩礼,禁止父母包办婚姻以及进行婚姻买卖。恋爱阶段的东西不应在分开后索要。
1、在民法典对于彩礼的规定:“禁止包办婚姻,紧止靠婚姻索取财物”。
2、关于返还彩礼,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1般不予退还,除非有这3种情况。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3、其他常见的彩礼纠纷: (1)民法典对恋爱前的彩礼规定恋爱阶段送的东西,1般是被列为赠送关系,不能要求对方返还。 (2)民法典对彩礼返还的额度规定两人在1起之后,没有登记结婚,这种要视双方过错以及生活时间的长短来定返还多少比例彩礼。 (3)民法典对男方出给女方的婚宴彩礼的规定女方邀请宾客的婚宴费用要是全部由男方支出,这种费用不能返还,因为不是真正的金钱实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千04十2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1千07十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意见。 第1千07十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十日内,任何1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大家对婚姻彩礼都什么看法啊
我觉得始终礼节,只要数目不过分,其实也可以接受 很多男女之所以因为彩礼伤感情,其实很大程度上是男方女方计算结婚成本方式不同导致的 男方计算结婚的成本,是把房子,装修,婚礼,彩礼等等只要是男方家因为结婚需要掏的钱全部算上的,这样1来数目很大 但是女方家的计算方式却不1样,1般是以女方得到多少来计算的,就是男方给了自己多少彩礼,给自己买了多少首饰等等这样1来对比男方计算的结婚成本就会低很多 所以经常有这样的对话,女方说你连这么点钱都不愿意给,以后还能对我好吗,男方说我都花了这么多钱了,彩礼还要这么多根本是在卖女儿 其实算法各有各的道理,站在男方角度来说,确实花了这么多钱,站在女方角度来说,房子是男方婚前财产,跟自己女儿没关系凭什么算到女儿头上,就算他不跟我女儿结婚,跟别的女的结婚不还是要买房子。
4、婚姻法关于彩礼退还的法律规定
1、婚姻法彩礼返还新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3、彩礼返还的标准和原则是什么 未对婚约及彩礼的给付标准作出规定,都只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的风俗习惯中,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1旦婚约解除,便引发纠纷。这种基于婚约所发生的财产流转关系在婚约存续期间,当然不发生返还问题;1旦婚约解除,此财产流转就失去了其合法性基础,接受彩礼的1方就应当返还其所接受的彩礼;如果双方已经结婚,婚约的法律效力就1直延续到双方的婚姻缔结,只要不符合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彩礼退还的规定的,就不存在彩礼的返还问题。 彩礼满足返还条件,并不代表1定要100%返还。人民法院1般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有子女、财产的用途、双方的经济状况、赠与的金额、哪1方提议解除,确定返还金额婚约等,酌情决定返还比例,1般在60%~90%之间,接受礼物解除婚约的1方返还率会高于支付1方的返还率礼物比例。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5条、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1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第十9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5、没领证有孩子的婚姻彩礼纠纷怎么解决
法律分析:所支付的彩礼,应协商退还部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2项、第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为没领结婚证,所以双方的婚姻并不合法,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也不需要办理离婚。如果打算分开就进行协商,达成1致意见后签订1份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是最好的办法,协议中要把财产如何分割、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怎么计算、如何支付等问题都约定明确。至此,双方的同居关系也就解除了。如果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商,因为双方的婚姻本来就不合法,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那就直接分开也行,就财产的分割或者孩子的抚养起诉到法院也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1)》 第5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2项、第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为没领结婚证,所以双方的婚姻并不合法,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也不需要办理离婚。如果打算分开就进行协商,达成1致意见后签订1份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是最好的办法,协议中要把财产如何分割、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怎么计算、如何支付等问题都约定明确。至此,双方的同居关系也就解除了。如果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商,因为双方的婚姻本来就不合法,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那就直接分开也行,就财产的分割或者孩子的抚养起诉到法院也行。
6、婚姻因为彩礼谈崩了怎么办?
谈崩了就分手吧。好多姑娘谈婚论嫁的时候跟男方谈彩礼钱,小的几万,大的12十万。许多婚姻也是在谈彩礼时意见不合把感情谈出仇怨来,男的嫌女的要多了,女方嫌男的给少了,婚姻也谈崩了。女方说,彩礼就是个心意,是个过程,给了女方,女方还是陪嫁过来的。男方说,这彩礼是父母钱,得还。你要不给,日子也不好过。何必要这个彩礼还落婆家的怨?还有1种是不陪嫁的,婆家也是各种怼,说你当初要彩礼多,是为难婆家。要是不把嫁妆拿出来,这婚姻也没有什么幸福可言,彩礼成了两个家庭之间的1道梗。两个年轻人刚刚工作不久就要成家,是没有多少积蓄的。现代社会,女人也要工作挣钱养家,为什么1定要男方买房呢?如果男方全款买房,也没女方的份,即使补上你的名字,在法律上你依然没有产权,何必争吵伤感情。有些男方的买房只付了个首付,婚后女方却要承担家庭生活负担或房贷,这样对女方也不公平。或者男方出房子,要女方出装修、买车,也不合理。房子会升值,装修和车子是贬值的,女方的付出是亏损的。最好的婚姻模式是合作关系:结婚时,男女双方在房子车子中各出1半,能全款最好,就是父母给孩子减轻负担,孩子负责把日子过好就行;没能力全款,大家出个首付,装修好让孩子们自己过,他们自己承担房贷,也算是人生的1个责任。父母实在没能力,那就双方自己奋斗。不管哪种方式,男女各付1半,双方共有,谁也不亏。可以的话,男方给个几万块彩礼意思意思,表示对女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谢,女孩家也感激,毕竟以后生的孩子首先随男方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