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婚姻登记处是不是在体育场那边了,隆昌市飞泉公租房?

隆昌县婚姻登记处是不是在体育场那边了



1、隆昌县婚姻登记处是不是在体育场那边了

是的,老早就在体育场里面了,隆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个200多平的办证大厅。

隆昌市飞泉公租房?



2、隆昌市飞泉公租房?

根据《隆昌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隆府办函﹝2017﹞26号)文件精神,现将隆昌市202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地点成渝东路300号、大北街2段48号、白塔路1段172号、白塔路1段178号。

2、申请时间2022年4月18日—2022年5月13日(20个工作日), 2022年 5月13日后不再受理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

3、申请地点申请人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提交书面申请。

4、申请对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城镇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区有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

5、申请条件(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持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单身家庭申请的须年满35周岁),其他家庭成员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或具有法定抚养、扶养关系。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城镇居民不得单独作为申请人,其子女有住房的,由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只能申请租赁补贴;子女无住房的,其父母可作为子女申请实物配租的共同申请人。

2、经市民政局认定的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含最低收入)家庭。

3、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其中,转让自有住房未满3年的,其原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在现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内),且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4、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或有自有住房的家庭,离婚后再次申请的应满3年。(2)新就业无房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全日制大、中专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

2、与用人单位(注册地在本市城区内)签订有效劳动(聘用)合同(人社部门监制的通用文本),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且毕业未满5年。

3、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以下,且未租住其他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4、年收入符合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中等偏下收入水平。(3)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不含金鹅街道、古湖街道辖区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连续缴纳近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年以上,或连续购买职工1年以上或累计购买3年以上。

2、在本市城区内工作,已与用人单位(注册地在本市城区内)签订2年以上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人社部门监制的通用文本),或连续工作1年以上。

3、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租住其他保障性住房,有自有住房的家庭,离婚后申请的应满3年。公共租赁住房可由满足上述条件的个人申请人提出合租,租金由合租人共同承担,合租人均需符合保障条件,但原则不超过3人。

6、申请资料(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第2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市民政局出具的收入认定证明。5.经社区签字盖章至最近1个月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针对于最低收入家庭)。6.申请人配偶户籍系外地区的(隆昌以外的),由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是否享受保障性住房的证明及无私有住房证明等相应材料。(2)新就业无房职工应提供如下资料: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第2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与用人单位(注册地在本市城区内)签订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人社部门监制的通用文本)。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系外地区的(隆昌以外的),由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是否享受保障性住房的证明等相应材料。(3)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不含金鹅街道、古湖街道辖区内)应提供如下资料: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第2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与用人单位(注册地在本市城区内)签订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人社部门监制的通用文本)。5.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缴纳社会保险凭据)或工伤保险单(工伤保险凭据)。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系外地区的(隆昌以外的),由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是否享受保障性住房的证明等相应材料。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单位)社区居委会领取《隆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如实填写申请家庭基本情况。

7、配租方式经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请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入户调查、审核、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动取消配租资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审定公示,采取公开摇号配租方式。摇号未中签的申请人依次进入轮候,在下1轮实物配租时,经审核仍符合条件的进入审定公示名单,可再次参与公开摇号配租。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 0832-3****621 0832-3****192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8日、。

4川民政局隆昌县民政局



3、4川民政局隆昌县民政局

你好,我是隆昌县人,现在在外省准备买房,贷款需要出具未婚证明,但是家人到隆昌县民政局询问带着户口薄是否可以就可以出具证明,但是你们的工作人员回答必须要本人回去才可以出具,我觉得根本没有必要必须本人回去,家人带着户口簿为什么不可以代办呢,还要本人千里迢迢的跑回去,我觉得1点都不人性化,太麻烦了而且完全没有必有,想问下是否真的规定必须要本人去才可以开具。

4川省隆昌县金鹅镇在哪里办理离婚手续



4、4川省隆昌县金鹅镇在哪里办理离婚手续

应当到隆昌县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地址:隆昌县金鹅镇康复东路31号(体育场内)。 根据4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资料,http://**/10462/11855/11931/11942/2015/5/18/10336088.shtml 隆昌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隆昌县金鹅镇康复东路31号(体育场内)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1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1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意见。

隆昌民政局办离婚在那里



5、隆昌民政局办离婚在那里

应当到隆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1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1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意见。 因此,离婚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隆昌市飞泉公租房?



6、隆昌市飞泉公租房?

根据《隆昌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隆府办函﹝2017﹞26号)文件精神,现将隆昌市202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地点成渝东路300号、大北街2段48号、白塔路1段172号、白塔路1段178号。

2、申请时间2022年4月18日—2022年5月13日(20个工作日), 2022年 5月13日后不再受理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

3、申请地点申请人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提交书面申请。

4、申请对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城镇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区有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

5、申请条件(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持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单身家庭申请的须年满35周岁),其他家庭成员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或具有法定抚养、扶养关系。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城镇居民不得单独作为申请人,其子女有住房的,由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只能申请租赁补贴;子女无住房的,其父母可作为子女申请实物配租的共同申请人。

2、经市民政局认定的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含最低收入)家庭。

3、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其中,转让自有住房未满3年的,其原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在现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内),且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4、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或有自有住房的家庭,离婚后再次申请的应满3年。(2)新就业无房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全日制大、中专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

2、与用人单位(注册地在本市城区内)签订有效劳动(聘用)合同(人社部门监制的通用文本),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且毕业未满5年。

3、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以下,且未租住其他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4、年收入符合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中等偏下收入水平。(3)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不含金鹅街道、古湖街道辖区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连续缴纳近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年以上,或连续购买职工1年以上或累计购买3年以上。

2、在本市城区内工作,已与用人单位(注册地在本市城区内)签订2年以上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人社部门监制的通用文本),或连续工作1年以上。

3、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租住其他保障性住房,有自有住房的家庭,离婚后申请的应满3年。公共租赁住房可由满足上述条件的个人申请人提出合租,租金由合租人共同承担,合租人均需符合保障条件,但原则不超过3人。

6、申请资料(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第2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市民政局出具的收入认定证明。5.经社区签字盖章至最近1个月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针对于最低收入家庭)。6.申请人配偶户籍系外地区的(隆昌以外的),由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是否享受保障性住房的证明及无私有住房证明等相应材料。(2)新就业无房职工应提供如下资料: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第2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与用人单位(注册地在本市城区内)签订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人社部门监制的通用文本)。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系外地区的(隆昌以外的),由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是否享受保障性住房的证明等相应材料。(3)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不含金鹅街道、古湖街道辖区内)应提供如下资料: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第2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与用人单位(注册地在本市城区内)签订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人社部门监制的通用文本)。5.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缴纳社会保险凭据)或工伤保险单(工伤保险凭据)。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系外地区的(隆昌以外的),由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是否享受保障性住房的证明等相应材料。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单位)社区居委会领取《隆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如实填写申请家庭基本情况。

7、配租方式经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请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入户调查、审核、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动取消配租资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审定公示,采取公开摇号配租方式。摇号未中签的申请人依次进入轮候,在下1轮实物配租时,经审核仍符合条件的进入审定公示名单,可再次参与公开摇号配租。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 0832-3****621 0832-3****192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