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规定哪些人不能结婚,私生子是什么意思

法律中规定哪些人不能结婚



1、法律中规定哪些人不能结婚

【为您推荐】项城市律师 沙县律师 新都区律师 6合区律师 江安县律师 市中区律师 江汉区律师 定南县律师在我国,男女结婚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同时法律中也规定了1些不能结婚的人。那究竟法律中规定哪些人不能结婚呢?对于明文规定不能结婚的人,即使符合了其他的结婚条件,也是不允许办理结婚登记的。

1、法律中规定哪些人不能结婚 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1的,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表兄妹之间可以结婚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7条的规定,直系血亲与3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直系血亲,就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的长辈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育的下辈包括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晚辈。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1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血亲,包括亲兄弟姐妹(包括同母同父、同母异父、同父异母)、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与侄子女、舅姨与外甥女、外甥。由此可见,表兄妹属于3代以内旁系血亲,他们不能结婚。

3、公公与儿媳可以结婚吗? 我国《婚姻法》中确实没有对属于继父母与继子女、公公与儿媳等关系的公民之间是否可以结婚的问题的相关规定。在以自由平等为基本原则的《婚姻法》中,也没有明确地禁止这种关系的公民结婚的民事行为,但也没有明确地肯定,因此,需视实际情况而定,只要双方系自愿结婚在当地又不会引起什么骚乱,则公公和儿媳可以结婚。

4、养父与养女结婚,法律是否允许? 《最高人民法院对吴中输与养女吴凤兰请求结婚问题意见的复函》中对此类问题明确作出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东北分院:本年1月12日法总字第97号来函收悉。关于吴中输与养女吴凤兰请求结婚的问题,根据保护养子女利益的原则,我们同意你院的第2种意见:不准他们结婚。并请注意了解1下男方的历史、职业、阶级成分和男女双方情况,看女方与养父结婚是否出于自愿,如男方有威逼利诱等犯罪行为即须考虑予以适当的处罚,同时为照顾女方情绪也要进行1些必要的说服教育,对她的生活作适当安置,不使发生意外。附:最高人民法院东北分院请答复养父女间结婚问题的函最高人民法院:抚顺市吴中输年50岁,在吴凤兰7岁时收为养女,吴凤兰今年20岁,双方发生男女关系已生1小孩,现在请求结婚是否可以,请答复。我院的意见:

1、养父女不是血亲关系,如确系双方自愿可以结婚。

2、婚姻法第十3条第2项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相互间的关系,适用该条第1项规定的亲父母子女间相互关系的规定,故不能结婚。并根据人民群众现在的觉悟程度,允许结婚,恐有不良影响。”由此可见,养父和养女或养母和养子不能结婚。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我们应认识到这样1个事实:维护社会的道德底线是法律制定的1个标准。触动了公序良俗底线的行为,是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的。

5、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1)严重遗传性疾病;(2)指定传染病;(3)有关精神病。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第3十8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1)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2)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概括起来,不应当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爱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等。

6、服刑中的劳教人员可以结婚吗? 服刑中的劳教人员可以结婚。我国实行的是自由平等的婚姻制度,只要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常人,在没有法定禁止结婚的事由下,就可以结婚,其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即使是正在监狱服刑的劳教人员,其依法享有的婚姻自由的权利,也是不能被剥夺的。从《婚姻法》的规定中可以了解到,通常情况下近亲与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人是不能结婚的,当然有的情况下已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是不能再与另外的人办理结婚手续的。若你还不是很清楚哪些人不能结婚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扬州律师。

私生子是什么意思



2、私生子是什么意思

【为您推荐】沙县律师 彭州市律师 泰和县律师 定南县律师 盐源县律师 兰山区律师 于都县律师 罗平县律师 私生子是什么意思呢?在我国的专业术语即是非婚生子女,因为父母没有法律认定的婚姻关系,就是指父母没有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而生下的孩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生子与婚生子女也是享有1样的权利的。  私生子是什么意思?  近年来由于亲属法的立法基本精神已经由原本的家长(父)本位、家本位,渐渐演进到子女本位,即以保护子女为优先价值,加上以同居代替结婚、婚外情和未婚产子的情况日渐普遍,故婚生与非婚生子女的划分价值已经越来越低且不必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权承。  私生子女,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十5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2、香港:  香港法例规定,于1993年6月19日或以后去世人士的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自1995年起,继亲关系没有继承权,因此已婚人士的非婚生子女(包括婚前或婚后与现任配偶以外人士所生的子女)并无生父或生母之配偶的遗产继承权。至于生父或生母的遗产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男女双方在子女出生时,未具「有效婚姻」关系,子女即属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双方1同提出要求,可把父亲的姓名包括在登记纪录(例如出生证明书)内,不需提出任何出生者与其父亲之血缘关系的证明,亦不需要提交结婚证明。若后来男女双方取得「有效婚姻」关系,即确立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可根据《父母与子女条例》向该子女双亲的另1方要求给予非婚生子女的赡养费,但必须证明对方是非婚生子女的亲生父亲或母亲。另外,如非婚生子女被视为1个家庭的子女,可依上述《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向生父或生母要求赡养费。  台湾民法的规定:  根据民法第1063条的规定,无论是否有真实血缘的联络,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中受胎所生的子女即推定为婚姻关系中之夫之婚生子女,称为婚生推定。若该子女事实上并非妻自夫受胎所生、与夫并无真实血缘关系,则夫妻之1方可提起婚生否认之诉(参见民事诉讼法第58

9、589-1条)。  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与生母之间因为分娩的事实而为婚生子女的关系,自然具有血亲关系(参见民法第1065条)。但是和生父之间因为分娩的事实并无法确定血缘联络,所以在认领或准正之前,非婚生子女和生父之间在法律上并无任何关系。因此若生父死亡,非婚生子女无法继承其财产,然后见面不说话。 通过本文可以了解私生子是什么意思,就是在未通过法律确认婚姻的情况下而生下孩子。因为社会上未婚同居、婚外情的情况日益增加,私生子的现象也日渐普遍,所以法律规定了私生子与婚生子女享有1样的权益,法律上给予他们同样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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