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精神病可以结婚吗,婚姻法具有精神病的有谁养育子女

新婚姻法精神病可以结婚吗



1、新婚姻法精神病可以结婚吗

现行《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都没有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包括精神病。只有1950年的《婚姻法》规定“精神失常未经治愈”的禁止结婚,早在1981年就被废止。

1、应当暂缓结婚。 1995年《母婴保健法》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2、可以暂缓结婚。 2001年《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规定:婚前医学检查中, 发现在发病期内的有关精神的,医师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以及采取相应医学措施的建议。当事人依据医生的医学意见,可以暂缓结婚,也可以自愿采用长效避孕措施或者结扎手术。

3、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 2002年《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规定: 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应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在“医学意见”栏内注明:发现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或其他医学上认为应暂缓结婚的疾病时,注明“建议暂缓结婚”;对于婚检发现的可能会终生传染的不在发病期的传染病患者或病原体携带者,在出具婚前检查医学意见时,应向受检者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及采取其他医学措施的意见。若受检者坚持结婚,应充分尊重受检双方的意愿,注明“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 可见,法律并不禁止精神病患者结婚,精神病患者有结婚的权利。至于精神病患者的行为能力状况,则是其结婚的权利能否行使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8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第9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十4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应当列明是否发现下列疾病:  (1)在传染期内的指定传染病;  (2)在发病期内的有关精神病;  (3)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  (4)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其他疾病。  发现前款第(1)项、第(2)项、第(3)项疾病的,医师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以及采取相应医学措施的建议。当事人依据医生的医学意见,可以暂缓结婚,也可以自愿采用长效避孕措施或者结扎手术;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其治疗提供医学咨询和医疗服务。 《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

2、婚前医学检查的主要疾病  …… (3)有关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  

4、医学意见  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应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在“医学意见”栏内注明: …… 发现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或其他医学上认为应暂缓结婚的疾病时,注明“建议暂缓结婚”;对于婚检发现的可能会终生传染的不在发病期的传染病患者或病原体携带者,在出具婚前检查医学意见时,应向受检者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及采取其他医学措施的意见。若受检者坚持结婚,应充分尊重受检双方的意愿,注明“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

婚姻法具有精神病的有谁养育子女



2、婚姻法具有精神病的有谁养育子女

父母都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都有义务抚养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2十1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具有精神病的有谁养育子女



3、婚姻法具有精神病的有谁养育子女

父母都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都有义务抚养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2十1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精神病患者怎样自动解除婚姻关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精神病患者怎样自动解除婚姻关

在中国,没有“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说法。只要领过了结婚证,就应当办理离婚手续,方式有两种:1是到民政局领离婚证,2是到法院起诉离婚。精神疾病严重的,属于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如果离婚时仍然在患病,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事宜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1般是其父母或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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