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新旧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



1、新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

本文介绍新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自从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法律已明确地对夫妻双方婚前个人财产作了详细的规定,任何1方的婚前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逐渐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为婚前财产权属办理公证,已经没有必要。   但现在仍经常有当事人要求对婚前财产办理公证,证明属于个人所有,象这种情况,我们都只是提醒当事人保存好证明该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的证据,不需公证,不过如果婚前本来就是共同出资购房,那ô还是要办理财产约定公证后才能属于夫妻共有。   我国法律规定婚姻从登记之日产生效力,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即使û有举行仪式,在此期间购房,如果是1方出资,还是办理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才是出资方个人的财产。   根据2001年4月28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1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1方的财产,即你婚前取得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2001年12月2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1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婚前个人按揭买下的房产,即使婚后共同还贷,按照新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û有约定,在分割时当然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由所有者按照份额予以退还。房产增值的部分,当然由所有者享有。这应当是原则。法官当然也可以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困难的1方判决所有者予以帮助、补偿。但是这并不是对共同财产的分割。   如果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而此时子女已经结婚,父母希望出资所购房属于自己子女所有而子女的配偶并不享有权利,那ô要在购房前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将购房所需资金赠与自己的子女个人所有,然后子女以此资金购房才属于子女个人所有。(不过子女必须举证,证明购房资金全部是由父母赠与无配偶出资)。   或者父母购房时就以自己为产权人,然后通过赠与或者遗嘱的方式指定赠与子女个人所有或者在子女继承后属于子女个人所有。   相信经过上面的讲解,好多朋友明白了新婚姻法中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能更准确的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新旧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

法律主观: 新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关于婚前财产有如下规定:

1、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

2、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棚亮缓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离婚时,婚前财产1般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4、其他规定。法律客观: 本文介绍新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自从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法律已明确地对夫妻双方婚前个人财产作了详细的规定,任何1方的婚前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逐渐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为婚前键饥财产权属办理公证,已没有必要。但现在仍经常有当事人要求对婚前财产办理公证,证明属于个人所有,象这种情况,我们都只是提醒当事人保存好证明该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的证据,不需公证,不过如果婚前本来就是共同出链模资购房,那么还是要办理财产约定公证后才能属于夫妻共有。我国法律规定婚姻从登记之日产生效力,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即使没有举行仪式,在此期间购房,如果是1方出资,还是办理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才是出资方个人的财产。根据2001年4月28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1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1方的财产,即你婚前取得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2001年12月2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1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前个人按揭买下的房产,即使婚后共同还贷,按照新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在分割时当然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由所有者按照份额予以退还。房产增值的部分,当然由所有者享有。这应当是原则。法官当然也可以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困难的1方判决所有者予以帮助、补偿。但是这并不是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而此时子女已经结婚,父母希望出资所购房属于自己子女所有而子女的配偶并不享有权利,那么要在购房前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将购房所需资金赠与自己的子女个人所有,然后子女以此资金购房才属于子女个人所有。(不过子女必须举证,证明购房资金全部是由父母赠与无配偶出资)。或者父母购房时就以自己为产权人,然后通过赠与或者遗嘱的方式指定赠与子女个人所有或者在子女继承后属于子女个人所有。相信经过上面的讲解,好多朋友明白了新婚姻法中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能更准确的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新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

本文介绍新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自从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法律已明确地对夫妻双方婚前个人财产作了详细的规定,任何1方的婚前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逐渐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为婚前财产权属办理公证,已没有必要。   但现在仍经常有当事人要求对婚前财产办理公证,证明属于个人所有,象这种情况,我们都只是提醒当事人保存好证明该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的证据,不需公证,不过如果婚前本来就是共同出资购房,那么还是要办理财产约定公证后才能属于夫妻共有。   我国法律规定婚姻从登记之日产生效力,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即使没有举行仪式,在此期间购房,如果是1方出资,还是办理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才是出资方个人的财产。   根据2001 年4月28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1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1方的财产,即你婚前取得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2001 年12月2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1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婚前个人按揭买下的房产,即使婚后共同还贷,按照新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在分割时当然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由所有者按照份额予以退还。房产增值的部分,当然由所有者享有。这应当是原则。法官当然也可以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困难的1方判决所有者予以帮助、补偿。但是这并不是对共同财产的分割。   如果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而此时子女已经结婚,父母希望出资所购房属于自己子女所有而子女的配偶并不享有权利,那么要在购房前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将购房所需资金赠与自己的子女个人所有,然后子女以此资金购房才属于子女个人所有。(不过子女必须举证,证明购房资金全部是由父母赠与无配偶出资)。   或者父母购房时就以自己为产权人,然后通过赠与或者遗嘱的方式指定赠与子女个人所有或者在子女继承后属于子女个人所有。   相信经过上面的讲解,好多朋友明白了新婚姻法中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能更准确的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4、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分割做了什么规定

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分割做了什么规定?或许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事情,接下来,小编将以两个小案例的形式为大家介绍1下相关知识,希望能为您提供1些帮助。

1、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按揭还款,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的个人,房屋增值有补偿。 案例 2006年初,小王拿出自己全部积蓄,再加上父母支援,靠按揭贷款购买了1套小户型房子。2006年底,小王与小李结婚后搬到新房居住,两人1起承担月供,1年后小王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但如今双方闹起离婚,小李主张房子本是婚后取得的,应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小王主张房子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现在房屋增值了2倍,也与小李无关。 《婚姻法司法解释(3)》原文 第十条:夫妻1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1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1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1方对另1方进行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律师解读 大家都知道,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1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1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1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增值,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对方相应补偿。本案中,房屋应归小王所有,但应结合夫妻共同还贷的数额占总购房款的比例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并根据保护女方权益的原则,由小王给予小李相应补偿。

2、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 小赵结婚前购买了500克黄金,小赵与小刘结婚数年后,这些黄金的价格已经涨了2倍多。黄金这些年的增值,小刘有份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3)》原文 第5条:夫妻1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读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2)中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1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解释3》第5条规定是对“孳息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即今后夫妻1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2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小赵婚前买的黄金,在婚后价值增高,但增值仍属于小赵个人财产。



5、听说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不能分割吗?

听说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不能分割吗? 叶赫那拉闻多解答;

1、婚前财产受到法律保护;

2、但夫妻之间对婚前个人财产可以赠与;

3、婚前购房或购车等需要登记的动产或不动产物权,可以赠与,如你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增加了妻子的名字离婚时,法院认定属于赠与,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6、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怎么分割

1、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怎么分割

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十9条规定:“婚姻法第十8条规定为夫妻1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但有些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我国《婚姻法》中的其它规定。 《婚姻法》第4十2条 离婚时,如1方生活困难,另1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2十7条:“婚姻法第4十2条所称”1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1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1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就算认定是婚前个人财产,也有可能会失去房屋的所有权。

2、婚前财产如何界定1方的婚前财产是指1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1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1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1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 (4)1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1形态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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