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流程及所需材料,厦门婚姻登记处在哪厦门婚姻登记流程详解

婚姻登记流程及所需材料


1、婚姻登记流程及所需材料


婚姻登记的流程是:



1、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1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提交相关的证件和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对其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4、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7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2、厦门婚姻登记处在哪厦门婚姻登记流程详解


在我国,只有经过婚姻登记的夫妻才是法律所承认,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合法夫妻。但在厦门,仍然有很多准新人不知道厦门各区的民政局所在地。那么,厦门婚姻登记处在哪里呢?下面小编就来帮大家定位1下厦门婚姻登记处所在。


厦门婚姻登记处在哪



1、厦门是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涉外)


地址:厦门市文园路101号。



2、厦门思明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思明区中山路名汇广场地下1层婚育服务中心。


上班时间:周1至周5,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厦门湖里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湖里区禾山路242号。


上班时间:周1至周5,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厦门集美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集美区杏林高浦路909号。


上班时间:周1至周5,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厦门海沧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海沧区海裕路198号公共卫生大楼。


上班时间:周1至周5,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6、厦门同安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同安区大同街道消燃凤山2里78号。



7、厦门翔安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翔安区公共卫生大楼1楼。


2017厦门婚姻登记流程详解



1、厦门婚姻登记条件



1、男方达到22周岁以上,女方达到20周岁以上。



2、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结婚,没有受到任何它因。



3、双方现状均无配偶,无任何血缘关系,无影响到结婚的任何疾病。



2、厦门婚姻登记携带的材料



1、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1张。0



2、双方近期彩色合影照片2寸(6CM*4CM),3张,红色底蓝色底都行。



3、现在婚姻登记完全免费。



3、厦门婚姻登记办理地点



1、根据《婚姻法》中的相关明文尘拆规定。男女双方必须到其中1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切记不是家庭所在地,这点不要搅浑。意思就是说男方双方得至少有1方是厦门市户口才能在厦门进行结婚登记。如果只是单纯在厦派桥枣门工作,没有厦门户口的话,是无法在厦门进行结婚登记。




3、广东省婚姻登记流程



1、广东省婚姻登记流程分为申请,审查,登记程序;



2、申请程序。双方亲自到1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持有相关证件;



3、审查程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登记程序。登记分为予以登记和不予以登记;



5、注册登记。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持相关证明共同到男女1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黑墨水钢笔填写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并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



6、婚前体检;



7、领取结婚证书。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审查,在被准予登记后,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可领到结婚证书。



4、广东省婚姻登记流程


广东省婚姻登记与其他省婚姻登记都是1样的,都没有什么特殊流程。婚姻登记的条件是: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双方自愿结婚。婚姻登记的证件是: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程序是:双方亲自到场,口头申请登记--查验证件--填表--签字--交夫妻合影照片(没有照片可以当场照)--领证。



5、婚姻登记的流程


婚姻登记是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确立或者终止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从性质上讲,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即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认定某1事实或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1种行为,其目的在于依法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的法律特征包括如下:
1、婚姻登记是对事实行为的登记 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具有法律事实的特点,婚姻登记只是对当事人之间婚姻情况变动的合意进行如实记载和确认,使得其合意发生效力。该行为是中立的,不存在赋予申请人某种利益的事实;
2、婚姻登记是以登记为绝对权生效的要件; 婚姻虽然属于私权领域,基于私权自治的原则。结婚,为男女双方按照自己之意愿,选择中意之配偶,建立幸福美满之家庭,应基于男女双方之自由意思而成立,国家公权力无介入之必要。但婚姻涉及当事人身份的变更,与子女的健康成长、家庭亲属关系和整个社会的人伦秩序都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当事人身份权利的正当性需要1定的公示形式予以确认。婚姻登记源于婚姻的社会性,通过对已存事实的认可,以达到证明的效力和公示的效果。其实,各国历来均要求结婚需要具备1定的公示形式,无论是宗教式还是登记式等,都是为了达成公示的目的;
3、婚姻登记本身是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行政相对人所做的行政行为。婚姻登记职能由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是婚姻登记机关针对特定婚姻当事人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登记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以下: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包括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婚姻登记的流程如下:
1、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1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所需证件如下: (1)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嫌孝锋原件,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是必须带的,不用带复印件; (2)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自身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3)结婚双方的合影,要红底的双方合影照片,需要带两张。 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但是,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4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自2021年6月1日起至芹晌2023年5月31日止。所以,试点期间在上述几个省市长期工作、生活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可以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跨省办理结婚登记的,除了上述基本结婚材料,通常还需要居民的居住证,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慎唤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1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1栏签名或按指印。
4、进行审查,准予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结婚登记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可以提前准备照片,也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拍照。如3张两寸双人合影,横着照,男左女右,红色背景,结婚证用。
2、可以带上两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黑色水笔等基础材料。
3、建议进行婚前检查,有利于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
4、结婚登记需要时间大概1小时左右,当然要看那天实际人数的多少而定。
5、目前结婚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千04十9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5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6、撤销婚姻流程是怎么样的?


撤销婚姻流程


1 、去哪里申请撤销婚姻登记?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亲自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撤销婚姻登记有时效限制吗? 当事人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1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并且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



3、申请撤销婚姻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 受胁迫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


(2)公安机关出具的解救证明、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受胁迫结婚内容的判决书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4、撤销婚姻登记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销婚姻,1般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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