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婚姻法知识宣讲活动的目的有哪些,按照新婚姻法精神,婚前创作知识产权,婚后收益,离婚时这部分财产如何界定?

开展婚姻法知识宣讲活动的目的有哪些



1、开展婚姻法知识宣讲活动的目的有哪些

普及婚姻知识,比如女方嫁人后发现老公是个精神病,就可以根据婚姻法提起诉讼,这就相当于骗婚!有的女的(特别是农村)不知道婚姻法,就只能忍气吞声了!。

按照新婚姻法精神,婚前创作知识产权,婚后收益,离婚时这部分财产如何界定?



2、按照新婚姻法精神,婚前创作知识产权,婚后收益,离婚时这部分财产如何界定?

1、如果没有约定,知识产权属于个人的,但是知识产权的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无论以何种形式取得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为《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如果不想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约定,这样的约定是有效合法的,依据为《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7条、第十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开展婚姻法知识宣讲活动的目的有哪些



3、开展婚姻法知识宣讲活动的目的有哪些

普及婚姻知识,比如女方嫁人后发现老公是个精神病,就可以根据婚姻法提起诉讼,这就相当于骗婚!有的女的(特别是农村)不知道婚姻法,就只能忍气吞声了!。

房产知识:新婚姻法对房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4、房产知识:新婚姻法对房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财产分割1直都是夫妻之间比较关注的问题,当然对于离婚的夫妻来说,合理的分割两人之间的共同财产才是重点。但夫妻之间的财产又有分婚前的和婚后的,如今新婚姻法已经出台了,那么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有什么规定呢?今天我们就1起来了解下。(1)新婚姻法对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是如何规定的?依据新婚姻法的相关条例,有明确表示,若是夫妻其中1人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房子所产生的增值部分,它都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通常不予分割。(2)婚内房屋赠与的部分离婚后是如何分割的?依据新婚姻法的相关条例,主要是针对婚前或是夫妻存在婚姻关系期间,其中1方将该房产赠与另1方,但还没过户,则可以撤销赠与行为。简单说,只要购买的房产没有过户的赠与,基本上它就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所以不管房子是不是给你的,只要没过户法律上就认为它不是你的。(3)1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后如何分割?依据新婚姻法的相关条例,若是子女结婚后,其中1方的爸妈出钱给自己的孩子买不动产,而且产权名字也是出钱方孩子的名,这种1般视为个人子女的赠与,这个房子也就只属于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而且这种情况的赠与通常在夫妻离婚是不予分割的。(4)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后如何分割?依据新婚姻法的相关条例,不动产是由两方的父母1起出钱买的,而产权登记却只有1方的名字,那么这不动产则需要视为两方父母共有的,依据出钱份额来计算共有份,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简单说,这不动产是父母出钱买的,可以说是父母赠与的,另1方无权进行分割。(5)婚前1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如何分割?依据新婚姻法的相关条例,夫妻两人其中1方在婚前签了不动产合同,而且也是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和贷款,在结婚后夫妻1起还贷款,但不动产名字还只是首付款人的名字,离婚的时候这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是前提协议不能达成,那么法院可以视为这不动产为登记1方的,其中还未偿还的贷款也都有产权登记1方1人承担。但是双方在婚后有共同还贷的情况,因此其中的不动产中的增值部分,需要有产权登记1方对于还贷的另1方进行补偿。不管不动产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只要有共同还贷,离婚后没获得不动产的1方就能得到另1方1定的补偿。总结:以上几点就是为大家总结的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有什么规定的相关信息,相信大家看过之后就会有1定的了解,财产分割目前的婚姻法中也明确的写着相应的规定,若是有人在财产分割时遇到什么困扰,不妨看看上面新婚姻法房产分割的信息,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婚姻法中知识产权的财产收益取得到底是以什么为标准



5、婚姻法中知识产权的财产收益取得到底是以什么为标准

你好!知识产权的财产收益大意就是指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如果知识产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指的就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知识产权取得的收益,离婚时已经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依照我国《婚姻法》第十7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2)》第十2条规定,1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知识产权取得的收益,离婚时已经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知识产权是基于智力的创造性所产生的权利,既具有财产权的属性也体现人身权的利益。婚姻法立法规定知识产权的收益侧重于财产性收益。知识产权能否实现其财产性权利、何时实现其财产性权利等问题,都具有不确定的因素,知识产权本身的取得和其财产性权益的取得有时并不同步。故认定该知识产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以该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取得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判断标准,而不应以该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取得的时间为判断依据。夫妻离婚时只能对现有财产进行分割,对没有实现其价值的财产性收益不能估价予以分割,智力成果只有转化为具体的有形财产后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对其配偶在共同生活中付出的劳动,可从其他财产中给予适当补偿、照顾。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1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其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

1、什么是知识产权的收益顾名思义,知识产权的收益就是因知识产权给产权人带来的价值。知识产权属于无形资产,因在其未投入市场时,无法衡量其价值。比如有的某作家创作的作品,在未对市场公开时,对他自己来说可能是无价的,但对别人没有任何价值;对市场公开后,会因为客户的评价,市场的波动等原因而产生相应的价格。就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言,同样无法对价值不确定的东西进行分割。所以,要对知识产权而获得的财产性收益进行分割就需要其价值,同时,需要根据夫妻之间关系建立的时间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产权收益《中华人们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2)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产权收益进行了解释,即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根据我国司法解释和上图所示,就婚前完成并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个人财产和婚内完成并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共同财产不存在争议,更多的争议会存在于以下3种情况:(1)婚前完成,婚内取得的这1部分收益,就这部分收益普遍认为将其认定为个人财产没有问题。但是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考虑,比如虽然该知识产权是婚前完成的,但在婚姻关系建立后为取得该部分收益需要另1方配合或付出较大的努力,那么在就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时就不得不做考虑。(2)就知识产权婚内完成,离婚后取得收益的,这部分收益就属于法律规定的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因配偶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完成某作品或专利需要另1方的配合与付出,所以这1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必要在离婚时对其进行分配。(3)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完成的作品,但没有明确其收益。因为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存在较大的期待性,就作为夫妻中知识产权方即便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完成的作品,但其没有和任何人签订使用合同或其它合同,则知识产权的收益并没有明确,双方在离婚时就无法将其认定为共同财产,也无法进行分割。

3、如何对知识产权收益进行分割在离婚时可直接就已经实现的收益进行分割,知识产权的收益也不例外,但针对法律规定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则需要以其它方式进行分割,因为这部分财产还没有实际获得,只是明确可以获得的情况。比如,作为夫妻1方的知识产权人已经和想要使用他的人签订了使用合同,合同明确了使用该知识产权需要支付的对价,但是使用人还未实际支付。那就该合同约定的价款,作为夫妻1方就可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分割,作为知识产权人的1方则需要先向配偶1方支付,再让使用人向知识产权1方支付便可。当然,先行支付只是其中1种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双方对此有异议也可以在解决婚姻问题后再就财产分割另行提起诉讼解决。网页链接 。

婚姻法中知识产权的财产收益取得到底是以什么为标准?



6、婚姻法中知识产权的财产收益取得到底是以什么为标准?

你好!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共同财产。该“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深圳陈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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