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故意杀人的1审刑事判决书



1、故意杀人的1审刑事判决书

法律主观: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1,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1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1般来说,“蓄意杀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1个重要理由。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故意杀人罪是我国乃至其他各国刑法中规定的最重罪名之1,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的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可以看出故意杀人罪原则上要判处死刑,又其他减轻的情节的可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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