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罗马实行一夫一妻制,罗马婚姻家庭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1、为什么古罗马实行1夫1妻制
欧洲是受基督教影响的国家,所以他们的婚姻也是受这样的影响。
婚姻是上帝所设立的,是1夫1妻的圣洁的婚姻,所以,欧洲的是1夫1妻制,而亚洲则没有这样的规定,是按着人的欲望、家族的需要而规定。
上帝在设立婚姻时,是1男1女的联合,并且要离开父母生养众多,所以,受基督教影响的欧洲的婚姻制度是1夫1妻制。
西方自古以来从法律上就规定了严格的1夫1妻制。从古希腊罗马到中世纪欧洲,再到近现代,莫不如此。
从传说中的罗马建城直到西罗马灭亡,罗马人都是古代世界严格实行1夫1妻制的范例。
古罗马法学家莫德斯丁即称,“婚姻是1夫1妻的终身结合,神事和人事的共同关系”。
即便贵为罗马皇帝或各国国王,也不例外。
西方的帝王基本没有妻妾成群,嫔妃如云。
他们只能有1个配偶,同普。
2、罗马婚姻家庭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罗马法的婚姻家庭法比较有意思。因为罗马法规定实行1夫1妻的家长制。家长(称家父)由辈分最高的男性担任,在家庭中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对家庭财产和所属成员有管辖权和支配权。共和国后期,家庭制家庭关系才逐渐发生变化,家父作为家庭中的主宰,权利日益受到限制,家庭成员的地位不断得到提高。帝国时期,法律明确规定,家父在家庭中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负有扶养直系尊亲属和卑亲属、婚嫁子女以及立遗嘱时给法定继承人保留特留份等义务。
罗马婚姻制度经历了由“有夫权婚姻”向“无夫权婚姻”的演变过程。早期实行的是“有夫权婚姻”,也称“要式婚姻”。其基本特征是:丈夫享有特权,妻无任何权利。婚姻以家庭利益为基础,被视为男女的终身结合,目的在于生男育女,继血统,承祭祀。结婚方式有共。
3、在历史过程中,古罗马人对于婚姻生活有什么变化呢?
古罗马的婚姻演变由,原来女方嫁到男方后,就要与女方完全脱离毫无关系,与男方的子女同等地位,改变到逐渐有了自己的地位仍能与女方有关系。
4、古希腊与罗马的婚姻家庭制度比较
古希腊与罗马的婚姻家庭制度比较。1是古希腊的男子家庭地位高,女子权利得不到保证,2是罗马实行1夫多妻制,妇女地位也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