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父母离婚后,子女随母亲,子女可否向父亲索要抚养费,新婚姻法离婚条件的规定
1、婚姻法中父母离婚后,子女随母亲,子女可否向父亲索要抚养费
双方离婚后,由母亲直接抚养未成年的子女,子女的父亲应该支付子女必要的抚养费,这是法律规定的。所以,其子女完全有权利向父亲索要抚养费。经多次索要以后,其父亲还是执意不给付,可以提起诉讼解决。民法典第1千06十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新婚姻法离婚条件的规定
新婚姻法对离婚条件做出了新规定,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不同的清况下离婚条件也不同,\x0d\x0a
1、新婚姻法有关诉讼离婚的条件\x0d\x0a《新婚姻法》第3十2条男女1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x0d\x0a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x0d\x0a(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x0d\x0a(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x0d\x0a(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x0d\x0a(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x0d\x0a(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x0d\x0a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x0d\x0a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1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1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x0d\x0a
2、新婚姻法有关协议离婚的条件:\x0d\x0a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x0d\x0a(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的当事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有关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离婚时应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是没有《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表明他们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则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非法同居,原则上不应按登记离婚的程序解除。\x0d\x0a(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离婚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1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对于夫妻1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必须依诉讼程序解决,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x0d\x0a(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双方当事人离婚合意,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如果有1方不愿意离婚,就不能依此程序办理。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是发自夫妻双方内心、真心实意的愿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而不是双方1时气愤或感情冲动的离婚;不是1方欺诈、哄骗另1方同意的离婚;也不是家长或第3者胁迫1方或双方同意的离婚;更不是当事人双方为了各自的目的或共同的目的而恶意串通的假离婚。\x0d\x0a(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1致的协议。子女的抚养问题,是指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由夫或妻哪1方具体抚养,而另1方如何承担子女必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以及不直接抚养子女的1方如何行使探视权等内容。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做合理的、有切实保障的安排。\x0d\x0a(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财产问题主要是指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清偿以及离婚时对生活困难1方的经济帮助,尤其是离婚后住房问题等内容。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体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并适当照顾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1方,妥善加以解决。\x0d\x0a(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首先,双方当事人离婚动机和目的应该合法,不能用离婚来规避法律,达到其他个人目的。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即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要合法,不能因父母离婚而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关于财产问题的协议也要合法,不能以此侵犯或剥夺当事人任何1方的财产权利,也不能以此损害国家、集体和第3人的财产利益。\x0d\x0a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准予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3、婚姻法里离婚子女抚养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1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1方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1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1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民法典婚姻法离婚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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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婚姻法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如何判
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方式:
1、如果子女未满两周岁的,1般女方享有抚养权;
2、如果子女已满两周岁的,由父母协商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7十1物高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罩大尺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1千08十4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仿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6、婚姻法对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有哪些规定
法条:离婚后,1方抚养的子女,另1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1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释义:本条是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的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1方抚养子女,另1方应负担子女抚养费的1部或全部,因此,离婚后的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地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经济责任。理解这条规定,就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抚养费的范围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
2、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3、关于抚养费的几个问题:
1、抚养费的数额子女抚养费的多少及各方承担的份额,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必要的抚养费也是子女生存、接受必要教育的基本保障。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1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1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1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2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1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1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抚养费的给付方法1是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1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1年1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2是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1次性给付,但对于1方要求1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取1次性给付的,要注意掌握条件。以下情况可以1次性给付:1是出国、出境人员;2是有能力1次性支付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业主等人员;3是下落不明的1方以财产折抵的;4是双方自愿、协商1致的。
3、抚养费的给付期限1是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十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6周岁以上不满十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家长必须为未成年人完成9年义务教育负有责任,至于9年以后的教育,父母就没有必然的义务支付学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1)十6周岁以上不满十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1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1,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延伸阅读: 抚养费包括什么 离婚后1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