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把婆婆的遗产处理了没有告诉妻子这样合法吗?婚姻存续期间的一方接受房屋赠与,死亡后作为遗产该怎么办?
1、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把婆婆的遗产处理了没有告诉妻子这样合法吗?
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把婆婆遗产处理了,没有告诉妻子这个问题分怎么看,如果夫妻感情好妻子设反对合同就合法,妻子不同意合同就不合法,因为婆婆遗产妻子也有继承权,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谢谢啦祝你生活幸福快乐。
2、婚姻存续期间的1方接受房屋赠与,死亡后作为遗产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7条和十8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1方接受房屋赠予,除非赠予方明确表示赠予夫妻1方,否则为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意思呢?现在房子多数都是房产证,赠与人明确我是赠与给夫妻1方的到时候办理房屋过户的时候在登记部门登记夫妻1方,并且说明是单独所有,这种情况就是明确赠与1方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房屋就是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那死亡后怎么办呢?首先这个房子会成为1个完整的遗产,然后如果没有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根据第1顺位继承人的情况来继承,第1顺位继承人分别为父母、配偶、子女,这3个顺位的人平均分,如果立了遗嘱则按照遗嘱执行。但是如果没有明确是赠与1方的,那就视为是对夫妻2人的赠与,这个房子就是夫妻2人的共同财产,所以1方死亡后这个房子的1半作为遗产继承。朋友们,能看出区别了嘛?。
3、婚姻存续期间所得遗产房填名和不填名有区别吗?
有区别的! 婚姻存续期间所得遗产房填名就是夫妻的共有财产,不填名就是1方的私有财产。
4、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婚前遗产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求解
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婚前遗产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协议除外。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1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7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1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遗产,什么情况下属于1方所有?
问题:1997年6月万华丽的父亲去世。1998年8月,万华丽与张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10月万华丽从父亲的遗产中分得人民币6万元、摄像机1台。在共同的生活中,万华丽发现张明不仅好吃懒做,而且有好赌好色的习惯。1998年12月张明在去外地办事时,竟因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罚。1999年2月离婚时,因对万华丽在结婚后所得的遗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请问题: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遗产,什么情况下于1方所有?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明确万华丽从父亲遗产中分得的财产是否真正于婚姻存续期间的所得。根据《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万华丽的父亲1997年6月死亡,其遗产分割应从此时开始,万华丽实际于1998年10月。所得到的人民币6万元、摄像机1台的时间实质上是1997年6月。因为分割遗产要有1段时间,但遗产权益的获得应从被继承人死之时算起。1997年6月,万华丽还没有与张明结婚,故该遗产应于万华丽的婚前个人所得,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应于万华丽的个人所有,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6、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1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7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