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你对“婚姻自由”的理解与认识?

谈谈你对“婚姻自由”的理解与认识?


1、谈谈你对“婚姻自由”的理解与认识?


婚姻自由是婚姻的基本原则之1,《民法典》第1041条第2项沿用《婚姻法》的规定,明确实行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指男女双方都有权依据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这项原则包含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共同构成了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缺1不可。


结婚自由是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


离婚自由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是结婚自由的必要补充。


对此,《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1方对另1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1069条也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国家虽然明文规定保障公民享有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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