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人寿保险赔偿金,保险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存续期间人寿保险赔偿金



1、婚姻存续期间人寿保险赔偿金

1、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8条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人身伤害或患疾病所获得的人身保险赔偿金,因与该个人有密切关系,主要用于受害人的治疗、生活,具有特定的用途;因此该类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归取得保险金的1方所有。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



2、保险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属性的保险金,或者夫妻1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依据以生存到1定年龄为给付条件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1千06十2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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