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性婚姻可判离,新婚姻法起诉 一次判离的难度增加了吗?

无性婚姻可判离



1、无性婚姻可判离

我与妻子张某经人介绍后,认识半年多便结了婚。新婚之夜,张某便不愿与我过性生活。我当时认为她羞涩,便未放在心上,但以后的日子,尽管我极尽温柔体贴,张某就是不愿与我同房。问其原因,她说是害怕,如果我强行要求,她会又抓又咬,大喊大叫,多次让我尴尬不已,因此至今未孕。同事关心她,问她怎么不要孩子,她说,没有爱,怎么生孩子。我很伤心,提出和她离婚,她死活不肯。现我与她结婚已经3年了,晚上我睡沙发,她睡床。有时,我上了床,她就睡沙发。这种日子,我过得十分痛苦,像我这种情况要求离婚,法院会支持吗? 答: 如果按你所说,你的妻子可能有严重的心理疾病或生理障碍,你应该劝她去看心理医生或妇科医生,不要讳疾忌医,找出原因方能“治病救人”,更好地维护婚姻。如果医生诊断其1切正常,那就要考虑她是否真的爱你。我们知道,没有情爱的婚姻是不道德的,既无“情”又无“性”的婚姻已经侵犯你合法的权利。 如果你的妻子结婚动机不纯,侵犯了你的权利,那你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结束这段“名不副实”的婚姻。根据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1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1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可以判决离婚。另外,我国新《婚姻法》明确规定“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当调解或判决离婚。因此,不管你的妻子因何种原因拒绝与你同床,你均已达到法定离婚的条件。法院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调解或判决离婚的。



2、新婚姻法起诉 1次判离的难度增加了吗?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立法目的】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2条 【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1夫1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3条 【禁止的婚姻行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4条 【家庭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2章 结婚 第5条 【结婚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1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3者加以干涉。 第6条 【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十2周岁,女不得早于2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7条 【禁止结婚】有下列情形之1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8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9条 【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1条 【胁迫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第十2条 【婚姻的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3章 家庭关系 第十3条 【夫妻平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4条 【夫妻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5条 【夫妻的自由】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1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6条 【计划生育义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7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8条 【夫妻1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1的,为夫妻1方的财产: (1)1方的婚前财产; (2)1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 (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 第十9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7条、第十8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1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3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1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新婚姻法规定什么情况可不判离婚:如被告是癌症病人,离婚后无住处养病。可否判不离吗?

这个是可以离婚的,可能经济上对患者比较照顾。



4、请问我这样的婚姻,多长时间可以判离

你们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没有培养起感情;她还故意制造事端,使你对她彻底绝望……这些情况是导致你们感情彻底破裂的原因。你可以起诉离婚;同时索要彩礼--婚姻法解释2明确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最快3个月以内可以判离。



5、判决书上是判不离属于婚姻无效吗

判决书上是判不离,不属于婚姻无效。   判决书上是判不离,意思是没有判决双方离婚。所以,婚姻仍然是有效的。   《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6、无性婚姻诉讼离婚会判离吗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实行的是婚姻自由的制度,而婚姻自由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婚姻自由除了结婚自由外,离婚也是自由的,离婚可以分为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那么无性婚姻诉讼离婚会判离吗?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无性婚姻诉讼离婚会不会判离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而无性婚姻是属于夫妻共同破裂的情形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1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1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1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无性婚姻诉讼离婚会不会判离”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而无性婚姻是属于夫妻共同破裂的情形之1。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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