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离婚律师谈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怎么办,民政局有专门的婚姻调解员吗?

沈阳离婚律师谈夫妻中的1方想要离婚怎么办



1、沈阳离婚律师谈夫妻中的1方想要离婚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些夫妻因为1些生活矛盾导致情感不和,当夫妻感情破裂是1般我们会通过离婚来结束这段婚姻,那么夫妻中的1方想要离婚怎么办呢?沈阳离婚律师就来跟您谈1谈夫妻中的1方想要离婚怎么办。

1、想要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认为还有1种方式就是分居满1段时间后夫妻双方就自动离婚了,实际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国法律规定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依据。不必然需要双方分居满两年才能起诉离婚。

2、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志愿离婚并就婚姻的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认可,既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1种离婚方式。 沈阳离婚律师提醒您需要注意的是,双方离婚必须是出于自愿。当事人为合法夫妻、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诉讼离婚 (1)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 (2)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1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3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院判离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综上所述,当夫妻1方想要离婚是1般会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来结束这段婚姻,沈阳离婚律师提醒您如果现实生活中您需要通过诉讼离婚来结束婚姻关系建议您通过律师介入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了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来找卓政律师事务所。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位于沈阳黄金地段——市府恒隆广场23层,总使用面积超过3200平米。 卓政作为1家大型的、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为国内外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 卓政的主要专业领域包括:建筑工程与房地产、公司并购、资本市场、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海商海事、银行与金融、刑事辩护、损害赔偿、公司合规与治理、劳动法、能源与矿产资源、行政诉讼、保险法、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海外投资、财富规划与传承、业务创新、民事诉讼与仲裁等。

民政局有专门的婚姻调解员吗?



2、民政局有专门的婚姻调解员吗?

你好,有那是必须要有的,国家有规定必须要有调解员。

沈阳离婚律师谈夫妻中的1方想要离婚怎么办



3、沈阳离婚律师谈夫妻中的1方想要离婚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些夫妻因为1些生活矛盾导致情感不和,当夫妻感情破裂是1般我们会通过离婚来结束这段婚姻,那么夫妻中的1方想要离婚怎么办呢?沈阳离婚律师就来跟您谈1谈夫妻中的1方想要离婚怎么办。

1、想要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认为还有1种方式就是分居满1段时间后夫妻双方就自动离婚了,实际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国法律规定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依据。不必然需要双方分居满两年才能起诉离婚。

2、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志愿离婚并就婚姻的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认可,既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1种离婚方式。 沈阳离婚律师提醒您需要注意的是,双方离婚必须是出于自愿。当事人为合法夫妻、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诉讼离婚 (1)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 (2)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1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3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院判离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综上所述,当夫妻1方想要离婚是1般会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来结束这段婚姻,沈阳离婚律师提醒您如果现实生活中您需要通过诉讼离婚来结束婚姻关系建议您通过律师介入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了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来找卓政律师事务所。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位于沈阳黄金地段——市府恒隆广场23层,总使用面积超过3200平米。 卓政作为1家大型的、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为国内外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 卓政的主要专业领域包括:建筑工程与房地产、公司并购、资本市场、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海商海事、银行与金融、刑事辩护、损害赔偿、公司合规与治理、劳动法、能源与矿产资源、行政诉讼、保险法、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海外投资、财富规划与传承、业务创新、民事诉讼与仲裁等。

我前两天递交了韩国婚姻签证,沈阳领事馆在7天时要求我补充材料



4、我前两天递交了韩国婚姻签证,沈阳领事馆在7天时要求我补充材料

与韩国人结婚并在中韩两国户籍管理部门都已经登记完毕,以结婚居住的目的赴韩的中国人配偶申请结婚签证: 韩方材料(结婚对象): 1. 邀请函原件 2. 1张照片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居民登录表誊本 5. 身元保證書 6. 家族关系证明书 7. 婚姻關係證明書 8 交往经历书(需含有邀请人的署名及印章等内容) 9 在职证明书 10 能够证明经济能力的材料(不动产登记簿誊本、 出租及承租合同、银行存款证明等) 11 通话记录(最近3个月) 12 直系血亲对此国际结婚的同意书(需2位直系血亲提供并应含有2人的署名、印章及印鉴证明书) 13 介绍经过书(需介绍人署名并盖章) 你的材料: 1. 护照 2. 2张照片 3. 1张签证申请表 4. 1张结婚签证申请表 5. 身份证复印件 6.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有与邀请人结婚事实的记载) 7. 再婚者需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民事调解书(前配偶死亡时需出具前配偶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8. 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本领事馆管辖范围的:暂住时间为3个月以上) 你对照1下~。

辽宁省沈阳婚姻调解 栏目组 电话



5、辽宁省沈阳婚姻调解 栏目组 电话

电话号码是没办法在这打出来的~~ 打114咨询下,或者是网上找到他们单位,通过他们办公室要电话就好。

调解协议可否约定离婚当事人自行分割共同财产不成则



6、调解协议可否约定离婚当事人自行分割共同财产不成则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首先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协议离婚”是指当事人双方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的离婚,而不包括在法院以调解的方式办理的离婚。协议离婚后1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1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人认为,既然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在1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另1方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就行了,没必要再起诉。笔者认为,离婚协议对当事人存在法律约束力并不代表其具备当然的法律效力。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其进行的是形式上的审查,在未经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就不能认为其当然合法、有效。所以,除了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仲裁机关的裁决、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等中的财产部分可以强制执行外,其他文书在未经有权部门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不能直接申请执行。其2,协议离婚后,双方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的纠纷是否适用《合同法》,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有人认为,《合同法》已明确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据此,离婚财产协议纠纷不应由《合同法》调整。笔者认为,《合同法》的上述规定排除有关身份关系协议的适用是基于这类协议与人身密切相关,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或单独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之间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签订的,且仅涉及财产处理问题,与身份关系无关。所以,理应适用《合同法》。其

3、协议离婚后,1方想反悔,是否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这种情况下,该方的起诉会被法院受理,但要想其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示公平等情形,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思。但若是存在下列情形之1的,1方可以申请法院确认该财产分割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1)1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若未损害国家利益,仅是违背了1方的真实意思,则是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情形,而非无效情形,这1点前面已提到);(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3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有人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仅把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作为1方申请撤销或变更离婚财产协议的理由,未包括“乘人之危、显示公平”等情形。对此,笔者认为,“乘人之危、显示公平”等情形在合同法中已有规定;再者,司法解释在表述时在“欺诈、胁迫”后面加了1个“等”字,这说明“欺诈、胁迫”并非可申请撤销或变更的唯1理由。有1点需要指出的是,在对“显示公平”这1理由进行分析时,应根据可以查清的事实来慎重处理。因为协议双方毕竟曾为夫妻,在1起生活过,1方在离婚时自愿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或大部分分割给对方也并非不可能。其

4、1方应在什么时限内起诉(包括撤销、变更之诉;确认无效之诉以及要求对方履约之诉等),这个问题很关键。来源沈阳律师网页链接根据规定,这个时限应为1年,自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且不得中止、中断和延长。虽然《合同法》规定的是两年的时限,但《婚姻法》出于对婚姻领域的特别考虑而将此时限减少为1年。说明:转载文章的观点并不1定代表本站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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