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一妻二夫婚姻法的法律地位如何?
年一妻二夫婚姻法是中華民國憲法第50條的規定,它允許夫婦在結婚前或結婚後,選擇在一個或兩個或三個或多個國家或地區結婚。年一妻二夫婚姻法適用於中華民國全國,包括台灣本島、台灣地區、中華民國民國境外地區以及中華民國領土外省。
年一妻二夫婚姻法是中華民國憲法第50條的規定,它允許夫婦在結婚前或結婚後,選擇在一個或兩個或三個或多個國家或地區結婚。年一妻二夫婚姻法適用於中華民國全國,包括台灣本島、台灣地區、中華民國民國境外地區以及中華民國領土外省。
年一妻二夫婚姻法是中華民國憲法第50條的規定,它允許夫婦在結婚前或結婚後,選擇在一個或兩個或三個或多個國家或地區結婚。年一妻二夫婚姻法適用於中華民國全國,包括台灣本島、台灣地區、中華民國民國境外地區以及中華民國領土外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