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我们双方还没离婚,就怀了别人的孩子,现在怎么办?
1、我妻子,我们双方还没离婚,就怀了别人的孩子,现在怎么办?
1、如果还没离婚就怀了别人的小孩怎么办 只要女方没有在已婚身份时再次和他人领取结婚证,就不构成重婚,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女方在没离婚的时候,怀了别人的小孩,那么在婚姻中女方是属于过错方,婚姻期间有过错,女方的合法配偶,可以起诉离婚,同时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赔偿。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1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离婚的条例 第1千07十8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1千07十9条 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1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千08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1千08十1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1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1千08十2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1千08十3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女方在婚姻期间,怀了别人的孩子,就属于婚姻的过错方,对女方来说,最好的方法就是协议离婚,而对男方而言,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并且,作为无过错方,法院在判决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时候,会倾向于无过错方,男方还可以向女方申请精神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