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人婚姻中配偶可以要求军功章算作财产吗?

在军人婚姻中配偶可以要求军功章算作财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军队干部的军功章属于国家文物。众所周知,中国军队的军功章是代表了全体军民对战争胜利、和平安宁作出巨大贡献的象征,在军人婚姻中配偶要求算作财产显然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如果该配偶的要求被允许,那么将大大削弱军队干部的纪律性和荣誉感,给军事工作的正常秩序带来极大危害,因此不能支持配偶要求算作财产的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役军官、士兵的子女,以及军官、士兵入伍前已经成年的未成年子女由本人决定是否保留军功品。一句话总结:如果配偶要求,可以在军人婚姻中考虑计算军功章作为财产分配项目之一。但需要指出的是,军队和地方有关部门有权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执行情况的具体程序并给予相应处理。此外,在部队或机关部门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向军队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以确保军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不可以。清者易洗,浊者难净。如果属于个人所得的奖赏和荣誉勋章都不应该作为财产分割的对象;当然这是理论上的问题,实际情况需要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不可以。众所周知,军功章是国家的纪念品之一,不属于财产范畴。因此,在军人婚姻中,配偶不能将军事荣誉如军功章、嘉奖状等作为个人财产分割给自己。如果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申请处理。

不可以。问题是,军功章是用来表彰军人为国家立下的汗马功劳的,而不是作为夫妻之间财产的一种形式。

不可以。隔段时间的,您还可以咨询一下相关律师呢

不可以。隔代相传的故事,不能当作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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