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怎么才能取消,如何撤销婚姻登记

结婚证怎么才能取消



1、结婚证怎么才能取消

1. 民政局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可以去民政局去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4十8条 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1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1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持有: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的相关材料,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第4十9条 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按以下程序。



2、如何撤销婚姻登记

1.撤销婚姻登记,是因结婚登记男女双方或1方有证据证明其申请结婚登记是受胁迫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将已登记的结婚登记取消,恢复其人身自由的法律行为。 2.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

3、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4、当事人认为符合离婚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的,或者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

5、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3、民政局如何撤销结婚证

婚姻登记只受理当事人自己提出的受胁迫婚姻,对撤销婚姻留存档案。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撤销婚姻登记的申请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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