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可以上诉吗,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可以上诉吗?

对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可以上诉吗



1、对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可以上诉吗

婚姻关系是受到法律认可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拥有效力的,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婚姻不构成事实婚姻或法定的婚姻关系,就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确认婚姻效力或是让婚姻消失等,但法院的判决不如人意。那么,对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可以上诉吗?对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可以上诉吗?可以上诉。对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不能提起上诉。根据法律规定,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并且法院的判决1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但是对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可以调解,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也可以上诉。相关法律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9条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1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婚姻效力的概念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产生的各种法律后果。有狭义、广义之分。既有及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效力,也有及于当事人以外的第3人的效力。

1、狭义上专指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对此,各国亲属法多有婚姻在夫妻关系中的1般效力和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前者如婚姻姓氏,同居义务,住所决定权,忠实与扶助义务,日常家务的代理权等。后者如法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设定、变更、终止夫妻财产契约的程序等。中国婚姻法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在性质上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类。包括夫妻的家庭地位,姓名权,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计划生育义务,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扶养义务和配偶继承权等,这些规定都是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关系中的具体体现。

2、广义上又有两种:(1)主要指婚姻在亲属法的效力。除发生于夫妻之间效力外,还包括其他效力,如夫妻1方与另1方的血亲发生姻亲关系;非婚生子女因父母结婚而准正;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得配偶同意。(2)涉及到许多相关法律的效力。如在民法上,失踪人的配偶得依法提出有关死亡宣告的申请;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得以其配偶为法定监护人等。在刑法上,有配偶者再行结婚构成重婚罪;某些虐待、遗弃罪的主体与被害人之间具有配偶身分等。在诉讼法上,配偶关系是回避的原因;被告人得由其配偶担任辩护人等。在劳动法上,死者的配偶有抚恤金的请求权等。在国籍法上,婚姻的成立得为变更国籍的原因等。确认婚姻效力诉讼中人们肯定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难题,这个时候可以来找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得到答案。延伸阅读: 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效力始于何时 对我国婚姻效力司法实践的几点思考 事实婚姻效力包括哪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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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可以上诉吗?

可以,在判决书下来的15个工作日之内可以想更高1级的法院提起上诉。

确认婚姻效力案件可以上诉吗



3、确认婚姻效力案件可以上诉吗

法律分析: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不能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该判决自做出判决书时生效,故不得上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十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1千05十1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1条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1并作出判决。第十2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为什么不能上诉



4、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为什么不能上诉

对于无效婚姻的确认,不属于普通民事案件,不是两审终结制,是1审终结,所以不能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7条规定: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本解释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1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本条第2款规定:“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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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为什么不能上诉

法律分析:不可以。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案件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1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由于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原因造成的,1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1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千07十9条 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1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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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可以上诉吗

1、可以上诉的。

2、只不过此类案件上诉的成功率不高的。

3、祝愿您早日维权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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