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婚后债务如何处理?新婚姻法关于婚后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1、新婚姻法+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在婚后生活当中,婚姻双方的债务与财产问题需要进行明确的规划。在新婚姻法的内容当中,对于婚后财产债务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债务的所有权与解决方向都做出了规定。下面就随小编1起来看看新婚姻法+婚后债务如何处理吧。 新婚姻法+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1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1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1方向另1方追讨。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1方,债务归另1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另1方则以财产归1方,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在审判实践中,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不给逃避债务的当事人以可乘之机,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时,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视为1个整体,不可分割,将2者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如果财产判归1方,那么债务也就应由1方负担,即使其无财产清偿,至少这1方分得的共同财产可折抵偿还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十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1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1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1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1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1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9条第3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9条第3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1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3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1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从以上内容可以得出,新婚姻法+婚后债务如何处理该问题需要从婚姻双方出发。1般情况下来说,对于婚后的债务问题1方所欠的债务会视作双方共同债务进行偿还。如果能够证明只属于1方个人债务时,则不需要进行共同的债务偿还与分担。 延伸阅读: 离婚后债务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最新婚姻法2018全文 2018新婚姻法年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2、新婚姻法关于婚后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当男女双方决定结婚组建家庭时,不仅是可以享受共同生活、共同创造和分享财富的权利,而且也要承担支付家庭生活支出和偿还共同债务的义务,对于婚后的财产所有权问题,大多数人都较为了解甚至有过经历,但对于婚后债务问题了解的人相对较少,那么,新婚姻法关于婚后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十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两个不同的自然人结合成为1个家庭,不仅仅是1份感情的升华,更加牵涉到许多的经济问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其他收益和继承、赠与所得的财产等,都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样,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权利共享、债务共担,这是作为1个共同体应当承担的责任。而1旦夫妻感情破裂,涉及到离婚,那么这些经济纠纷也就无法避免。 离婚诉讼不同于其他民商事纠纷,最核心的焦点还是夫妻双方身份的1个变更,即从休戚与共的共同体变为两个独立的自然人。由此涉及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1系列问题。 《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2十4条“将夫妻1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所负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1规定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均无法证明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1般来说,夫妻债务涉及到第3人,这就使得在离婚诉讼的进程中无法涉及。在离婚诉讼中,1方提出自己对外存在很多债务,但在没有证据或者第3人无法证实的情况下,法院很难做出超出诉讼请求范围以外的判定。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在第3人另行提出主张时再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审理。同样的,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双方的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债务由1方承担,与另1方无关。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说另1方就完事大吉了。对于债权人来说,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内部约定,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的权利。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2十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债权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1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9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的除外。”这1条款确定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举证责任在夫妻1方,即如果夫妻1方不能举证证明债务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1条款确实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但是对于家庭弱势1方或者是在家庭里不涉及经济的1方来说,也是承担了1项不容易成功的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新婚姻法关于婚后债务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婚后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尤其在离婚时,即使夫妻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债务由1方归还,或者夫妻1方能够证明债务不是双方共同使用,也不能对抗善意的第3方债务人。 延伸阅读: 夫妻离婚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离婚协议书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老公欠债应该离婚吗。
3、新婚姻法 婚后房产
法律主观: 婚后财产 原则上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1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客观: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1千06十5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千06十2条、第1千06十3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1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1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4、新婚姻法婚后债务如何区分?
当今社会造成夫妻双方婚姻破裂的因素有很多,离婚已不是少见现象。而离婚后的债务问题是大多数夫妻为之困扰的,哪些是个人债务哪些是夫妻应共同承担债务相信很多人对个人与共同债务的界限很难区分。那么今天我们就新婚姻法婚后债务如何区分?做出详细论述。
1、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2、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如上文所说,离婚夫妻债务如何分割,达不成协议的,首先需要确定离婚前债务的归属。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婚前1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1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1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1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姻关系存续期间以1方名义所欠的债务。除夫妻1方只要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十1)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3、夫妻个人债务如何认定 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是决定你需不需要还款的关键。夫妻个人债务如何认定应该首看借款的用途,只要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是有证据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借款属于个人债务。在实践中,要想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合法债务为夫妻1方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确实是个比较困难的问题。在此,律师提示:借款当知用途。综上所述,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在处理债务问题时确定债务的归属、明确债务的范围、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应依据法律规定对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作出分割,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延伸阅读: 离婚后债务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公证的有关规定 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5、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分割
婚后房产分割方式为:
1、婚后买房,无特别约定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2、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平分。
3、1方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的,属于出资1方财产。
4、双方父母出资的,按出资额分
1、婚后个人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1方婚后个人财产:
1、1方婚前的财产;
2、1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1方所有的财产;
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1方所有的财产 以上财产属于夫妻1方婚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不计入分割范围。 (2)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6、1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夫妻1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出孳息和自然增之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新婚姻法婚后财产分割 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1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1般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复杂性,生活中的夫妻双方很难达到条件相等的情况,总会发生1方较弱、1方出轨、1方家暴等等情况。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1方、方便生活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婚后财产分割并非像法律规定的那么简单,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3、婚后财产分割的例外情况 随着房价的高涨,很多男女在结婚时会将房子作为考虑的重要条件,导致正常的婚恋观受到严重冲击。离婚夫妻房产分割时,也会遭遇到种种难题,造成不公现象的发生。婚姻法司法解释3对婚后取得房产的1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1、 婚后由1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1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1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1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1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1)》 第7十7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1)》 第7十8条 夫妻1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1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1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1千08十7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1方对另1方进行补偿。
6、最新婚姻法那些属于婚前婚后债务,比如婚前女方被欠外债,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能证明是婚前所欠,且欠款与男方无关,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共同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