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继承房产,应属于老夫妻共同财产。现一人去世,我怎么办理继承手续?婚姻期间一方继承其父母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代书遗嘱继承房产,应属于老夫妻共同财产。现一人去世,我怎么办理继承手续?
夫妻一方去世的,其个人财产作为遗产开始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夫妻共同财产中一半的份额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另一半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生前有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约定,按照约定确认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婚姻期间一方继承其父母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我之见:婚姻期间一方继承父母房产究竟是‘’一方个人财产‘’,还是继承后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关健在于这继承的形式是‘’遗嘱继承‘’和内容还是‘’法定继承‘’。一,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丶奖金丶生产经营所得丶赠予所得丶遗产继承…。同时,该法还规定遗产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以‘’遗嘱‘’形式明示该遗产只由夫妻一方继承的,该继承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二,根据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在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应尊重被继承人生前的意愿,应当‘’遗嘱优先‘’适用。那么,本案例所继承父母遗产究竟是夫妻共同财产呢?还是归一方所得的个人财产呢?请问一一该房产一方的父母去世前是否留下合法的‘’遗嘱‘’?是否该遗嘱己明示由夫妻中的一人继承?如果去世的父母生前留下有分割该房产的‘’遗嘱‘’,而且该遗嘱已明示该房产的一部或全部由夫妻中某一人继承的话,那么,依法该房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就属某一人的婚姻存续期间的个人财产。如果去世的父母生前未留下分割该房产的遗嘱,或遗嘱无效。那么,该房产就依法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继承。夫妻一方按法定继承方式所继承的该房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产权依法就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3、我遗嘱继承的房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继承才是共同财产。
4、遗嘱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看遗嘱有没有明确指明就你一个人继承,如果没有明确排除你老婆可以享有该房屋,那么你老婆也有权分一半。
5、婚内无遗嘱的房产公证继承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6、婚后一方通过遗嘱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导读:婚后一方通过遗嘱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在被继承人没有指定遗产只归继承人一方个人所有的情况下,继承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属于继承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但被继承人立下遗嘱明确将房子的受赠人署名为个人的话,房子尽管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仍是个人财产。案例一、遗嘱继承金先生自幼父母双亡,由爷爷抚养长大。1999年金先生不顾爷爷的反对与离异后的蒋女士结了婚。2000年金先生的爷爷在向律师咨询后办理了遗嘱公证,将包括房产在内的全部遗产指定由金先生个人继承,并在遗嘱中申明该房产不得作为金先生和蒋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2002年老人去世后,金先生将房产过户到了自己的名下,继承的其他钱物用于家庭开支。2005年底金先生和蒋女士开始发生矛盾并逐渐升级,现双方面临离婚。争议焦点:蒋女士有权分割金先生继承的房产吗?律师解答:从金先生爷爷设立的公证遗嘱的内容看,其已将遗产指定由金先生个人继承,故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金先生继承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特别提示:假如金先生的爷爷去世时没有设立遗嘱,则适用法定继承。因金先生的父母早逝,故由金先生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位继承其爷爷的遗产。由于此时金先生继承的房产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应作为其与蒋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而本案中,由于老人设立了遗嘱且明确表示遗产只归一方所有,故金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仍应视为其个人财产。案例二、法定继承江英的父亲去世多年。江英在母亲的供养下读完了中专,并与郭辉结了婚。婚后不久因郭辉交友太广、时常夜不归宿引发夫妻矛盾,俩人口角不断。本来盼望独生女儿有个好的归属的江英的母亲对此忧心忡忡,在一天夜里因心脏病突发而去世。料理完母亲的丧事后,江英坚决要与郭辉离婚。郭辉提出离婚可以,但江英继承的其母亲去世时遗留的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房产分割。争议焦点:郭辉的主张有依据吗?解答:如果江英的母亲在去世前未留有将房产指定为只归江英本人所有的遗嘱,则江英在其与郭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因此,此种情况下,郭辉的主张是有依据的。特别提示:在被继承人没有指定遗产只归继承人一方个人所有的情况下,继承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属于继承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本案中江英的母亲在看到女儿、女婿婚姻存在危机、而本人身体又不好的情况下,应当及早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将房产指定为归江英个人所有,这样,才不至于出现江英继承的房产又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结果。因此,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产生的效果不一样,如果一方通过遗嘱继承房子或其他财产,那么这些继承的财产是个人财产,法定继承的话,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延伸阅读: 《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律规定 遗嘱继承纠纷起诉状 房屋遗嘱继承公证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