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的个人婚姻登记记录怎么删除?民政局的离婚记录找熟人能删掉吗?能不能彻底提档案,他答应了,我不太放心,我是为了买房子,办的假结婚
1、民政局的个人婚姻登记记录怎么删除?
这明显不是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错误。
1、准生证并不是去民政局办理的,而是去计生办理的,你所说的去办准生证发现你老婆与22岁青年成婚是计生的系统而并不是民政局的婚姻登记系统。你要找的应该是找计生为什么将你老婆的信息记录成与其他人的信息。
2、如果民政局的系统显示你老婆已与22岁男性青年成婚,那当初你怎么办的结婚?民政局的人傻的吗?还会帮你登记?
3、这种情况下,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复印你的结婚档案第一页中的“审查处理表”,上面有写你们的婚姻状况的,那去办准生证那里嘈去吧。
2、民政局的离婚记录找熟人能删掉吗?能不能彻底提档案,他答应了,我不太放心,我是为了买房子,办的假结婚
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档案的鉴定销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对保管期限到期的档案要进行价值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予以销毁,但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应当永久保存。(二)对销毁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建立销毁清册,载明销毁档案的时间、种类和数量,并永久保存。(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派人监督婚姻登记档案的销毁过程,确保销毁档案没有漏销或者流失,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3、民政局的个人婚姻登记记录怎么删除?
个人婚姻档案, 是永远无法删除的, 这个婚姻档案是终身制的。 任何人都无权删除。
4、婚姻登记能删除吗
婚姻登记不能删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四条规定,婚姻登记员每办完一对结婚登记,应当依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应当存档的材料进行整理、保存,不得出现原始材料丢失、损毁情况。 一、民法典上户籍证明说明结婚关系的内容 民法典规定户籍证明不能证明婚姻关系。婚姻必须靠结婚登记证明。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办理办理结婚证的所需材料有哪些? 办结婚证的手续是: (1)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结婚登记并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 (3)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 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 (1)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四条 婚姻登记员每办完一对结婚登记,应当依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应当存档的材料进行整理、保存,不得出现原始材料丢失、损毁情况。
5、婚姻登记后可以删除吗
婚姻登记的相关记录,是无法删除的。 一、办理离婚时结婚证丢失的怎么处理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是起诉离婚,可以先行补办结婚证或者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相关证明,来起诉离婚。 二、夫妻双方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吗? 如果是没有领取结婚证却以夫妻名义生活,属于同居关系,但是不属于法律上的结婚;因此不能办理离婚,只能解除同居关系。如果是登记结婚后结婚证因丢失等原因无法出示,双方可以通过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后协议离婚或者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本人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后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三、没结婚证起诉离婚离婚怎么办 结婚证是用于证实婚姻存续关系最直接的证明。如果起诉要求离婚但又确实没有结婚证,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七条规定了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实践中婚姻登记机关对于申请补领结婚登记的,一般要求男女双方均到场进行拍照才能办理补领结婚证。而离婚诉讼往往是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才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愿离婚的一方往往不会配合想要离婚的一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这种情况下,想要离婚的一方应如何证明其婚姻关系存在呢?这时,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处有义务向需要查档的婚姻当事人出具相关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告知其档案存放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