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知道的十二点法律常识?(婚姻家事篇)
1、必须要知道的十2点法律常识?(婚姻家事篇)
1.父母离婚任何1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2.不给抚养费也有探望孩子的权利;3.到法院起诉离婚,没有离不了的婚;4.分居两年以上即可协议或诉讼离婚,不分居也可以协议离婚。婚内分居也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5.婚内出轨对婚姻不忠的要赔偿;6.无论同居多久,没的结婚证都不算夫妻;7.父债子还,父债子偿,都是不合法的,不是自己的债务都不用还;8.离婚冲动了3十天内可以撤回;9.禁止借结婚索取财物,但是彩礼还是可以要的;10.出嫁的女儿享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11.女婿拒绝养岳父母不违法;12.婆婆不给看孩子,儿媳不可以不赡养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