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户口本登记已婚,另一方在外地未更改婚姻状态栏?如何办理离婚手续?二手房卖房 户口本上婚姻状态不符但是有结婚证房产局要求去派出所更改婚姻状态人在外地不能办理当地户籍

1方户口本登记已婚,另1方在外地未更改婚姻状态栏?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1、1方户口本登记已婚,另1方在外地未更改婚姻状态栏?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只有两种途径,1是双方协商1致,带着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 1种是,双方协商不行,1方起诉另1方到法院,由法院审理,判决是否离婚。



2、2手房卖房 户口本上婚姻状态不符但是有结婚证房产局要求去派出所更改婚姻状态人在外地不能办理当地户籍

个人认为房管局的要求是不妥当的。 结婚证是唯1证明双方夫妻关系的法定证件,具有合法的证明力,只要有结婚证,能够证明夫妻关系就行了,户口簿上的记载不为准。即使户籍登记信息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完全相同,也应当以结婚证为准,不需要户籍与结婚证1致。 建议可以换1个窗口办理手续,或者向他们的上级反映,或者进行投诉。



3、户口本婚姻状况更改可以异地办理吗

户口本婚姻状况更改不可以异地办理,需要本人持结婚证、户口簿等手续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婚姻状况有变化,户口簿上的相应信息应及时变更,不同情况下变更时要携带的材料也不同。受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业务的单位是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或派出所,手续齐全可免费当场办理。 如何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

1、由本人或者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死亡证明等)前往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

2、当事人本人需要到场,若无法出席委托他人办理,则需要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实相关的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则进行更改;若不符合要求则需要准备正确的材料之后再进行更改。

4、1般情况下,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当天就能够完成。 户口本婚姻状态有以下几种:

1、未婚:未婚就是还没有结婚,也就是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不存在被认可的婚姻关系。那么在户口本上婚姻那1栏的话是写未婚的,如果是离婚多年1直保持单身的也有的地方会写上未婚这个看各个地区了。

2、已婚:只要是领取了法律上是被认可的婚姻关系,那么在户口本上的婚姻1栏则是显示的已婚。

3、离异:离婚之后,有的地方户口本婚姻1栏都是空白的,或者有的地方会写上离异的状态。

4、丧偶:这种情况下,1般状态栏不会有改变的,有的地区户口本上会写上未婚,表示是个单身状态,也有的地方是不会更新的还是已婚的状态。

5、空白:有很多地方户口本上面婚姻这1栏的话1直都是空白的,因为户口本并不是年年都会更新的。所以户口本上的信息有时候也是不准确的,不过现在都是联网的,所有的婚姻状况本人都可以在网络上查询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7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9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4、异地户口改动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应该怎么办

需要回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更改,具体如下: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作出更改,需要携带结婚证(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只需要更改方到场即可,不需要双方到场; 《公安部下发户口登记管理规范》第6十2条 公民的婚姻、职业、住址、服务处所、文化程度等登记事项,由于实际情况变化需要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并提交与申报变更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审查实后,给予变更。当场就可以修改完成,修改结束即可申领变更后的新户口本。扩展资料: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7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9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参考资料:芒市公安局-公安部下发户口管理规范。



5、户口本未婚改已婚可以异地办理吗

户口本未婚改已婚不可以异地办理。 建议携带户口簿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册州凳进行咨询,原则上因为离婚引起的户口变动可以有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1)《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提供更正项目(包括主项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及户口迁入本市时间,非主项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出生地、籍贯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5)人口信息主项更正审批和程序: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经调查核实后报分局人口科审核(其中对18周岁以下更正名字作出终审决定),分局人口科上报市局人口处审批,市局人口处接到上报材料后,由市局人口处作出终审决定,派出所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6)人口信息非主项更正审批和程序: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经调查核实后作出终审决定。 (7)主项更正人口信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18周岁以下名字更正20个工作日)办结,非主项更正人口信息当场办结。

1、离婚了户口本上可以写未婚吗 离婚了户口本上不可以写未婚。只有未结婚的,才是未婚状态,离婚后户口本上显示的婚姻状态是离异。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更换自己的单页户口本;

2、当地办事人员会根据所提供的离婚证,来改变户口婚姻状态。 无论结婚还是离婚,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那1栏都不会自动更改。

2、户口本婚姻状况更改异地能办理吗 户口本婚姻状况更改不可以异地办理。户口本婚姻状况更改,需要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户口登记管理工作,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应当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婚姻状况。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3、户口本是未婚其实离异 户口本是未婚,可以先到公安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也可以出具书面声明。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内容不1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1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州旅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3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4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1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5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1处的立为1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1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1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5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迹烂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6、户口本可以异地变更婚姻状况吗

根据相应要更改的状态来提供。婚姻状况指的是反映每个人在某1地区内的婚姻状态,婚姻状况1般分为未婚、已婚(有配偶)、丧偶、离婚4类。未婚指15岁以上的人口尚未结过婚的状况。婚姻状况从未婚变更成已婚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婚姻状况从已婚变成离婚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件。婚姻状况从已婚变成丧偶的话,就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及配偶的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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