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查婚姻登记材料应提供哪些资料?结婚登记档案格式是什么样的?急!!!

档案馆查婚姻登记材料应提供哪些资料?



1、档案馆查婚姻登记材料应提供哪些资料?

1般情况下,持自己的身份证就可以查询自己的婚姻登记材料了。也可以委托律师去查。



2、结婚登记档案格式是什么样的?急!!!

上海市:国内结婚登记告知单

1、受理部门: 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部门职责: 实施本辖区内的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依据婚姻登记档案,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宣传婚姻法 律,倡导文明婚俗。

3、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登记条例》;

4、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3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1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1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5、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6、登记程序: 出示证件 → 填写《申请结婚登记申明书》→ 审查、颁发《结婚证》。

7、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8、收费标准及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49号,婚姻证书 费9元/对。

9、各区(县)的受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电子邮件等详细信息,请参见上海市婚姻登记机构1览表。 十、投诉监督: 结婚登记当事人对受理部门及行政人员的违法行为,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可向 区县民政局监察室、办公室 善意提醒: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单人照片4张,双方照片必须同色;。



3、怎样查询婚姻登记档案?

导读:公民怎样查询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婚姻登记档案要有什么资格证明,怎样进行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呢?《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本文通过相关法规,为您介绍了以上所诉内容。   

1、查询资格  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2、查询办法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1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



4、佛山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法律主观: 结婚登记 需要什么材料可看以下: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 结婚 的必须双方亲自到1方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 身份证 ;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1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旁缓庆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 离婚 、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办理结婚证 的费用   在 民政局婚姻登记 处领取1对结婚登记证收费9元,该项收费属于行政收费,必须收取。其他收费则属于事业性或企业性收费,包括制证费、档案管理费等项目,大概50元左右。此外,在办理结婚登记证的过程中,婚姻登记处还提供宣誓仪式中的拍照等有偿服务,新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困难户、残疾人员等办证时,婚姻登记处视情少收或免收有关费用。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1千04十9条要求结婚运握的男女双方应当哪姿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5、结婚登记档案格式是什么样的?急!!!

上海市:国内结婚登记告知单

1、受理部门: 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部门职责: 实施本辖区内的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依据婚姻登记档案,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宣传婚姻法 律,倡导文明婚俗。

3、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登记条例》;

4、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3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1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1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5、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6、登记程序: 出示证件 → 填写《申请结婚登记申明书》→ 审查、颁发《结婚证》。

7、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8、收费标准及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49号,婚姻证书 费9元/对。

9、各区(县)的受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电子邮件等详细信息,请参见上海市婚姻登记机构1览表。 十、投诉监督: 结婚登记当事人对受理部门及行政人员的违法行为,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可向 区县民政局监察室、办公室 善意提醒: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单人照片4张,双方照片必须同色;。



6、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1条为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2条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第3条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1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4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履行下列档案工作职责:

1、查询资格:

1、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2、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4、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2、查询办法:

1、《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2、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3、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4、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1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3条 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1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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