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以查被告的婚姻信息吗,怎么查对方婚姻信息
1、律师可以查被告的婚姻信息吗
法律分析:律师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查询,但不是仅凭律师证就可以随便查询的。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由于办案需要,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持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可以去派出所或婚姻登记处查询被告的婚姻信息等,查询时还需要出具律所介绍信等真实材料,并进行查询登记备份。查询的目的和内容必须是与案件相关,不能用于其他用途或者以此侵害个人信息和个人秘密,查询情况不得随便向无关人员透漏,更不得公开泄露,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怎么查对方婚姻信息
婚姻登记档案属于个人隐私,民政局有权为每一个办理婚姻登记的人保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一般情况下,他人不可以查阅别人婚姻登记档案,除非是公检法机关人员执法办案,凭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前来查询。另外,一些单位如果有需要正当利用他人档案,也可持单位介绍信查询。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六)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七)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3、律师能查到个人婚姻信息吗
法律分析:律师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查询,但不是仅凭律师证就可以随便查询的。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由于办案需要,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持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可以去派出所或婚姻登记处查询被告的婚姻信息等,查询时还需要出具律所介绍信等真实材料,并进行查询登记备份。查询的目的和内容必须是与案件相关,不能用于其他用途或者以此侵害个人信息和个人秘密,查询情况不得随便向无关人员透漏,更不得公开泄露,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八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二)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四)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