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

.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1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


1、.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1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


A B D解析:ABD难易程度:难答案根据该条文,军人如果有重大过错,其配偶有权不经军人同意而提出离婚,因此AB项说法错误。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的同意,这1义务针对的权利人是军人1方,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该义务属于相对义务(对人义务),故C项说法正确。该条文只规定了行为模式(直接规定了军人配偶的义务,隐含了军人配偶在对方有重大过错时自主要求离婚的权利),但没有法律后果,故D项说法错误。



2、.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1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


A B D解析:ABD难易程度:难答案根据该条文,军人如果有重大过错,其配偶有权不经军人同意而提出离婚,因此AB项说法错误。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的同意,这1义务针对的权利人是军人1方,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该义务属于相对义务(对人义务),故C项说法正确。该条文只规定了行为模式(直接规定了军人配偶的义务,隐含了军人配偶在对方有重大过错时自主要求离婚的权利),但没有法律后果,故D项说法错误。



3、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1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


C解析:【解析】 选项A错误的原因有两个:(1)根据权利与义务的1般关系,有权利必有义务、有义务必有权利,不存在无权利的义务、也不存在无义务的权利,所以理论上讲,军人配偶在离婚方面承担1定的义务,必然以相应权利的存在为前提,否则就会违反基本原理。(2)更重要的是,该表述出现了“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因为无法仅仅根据《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就断定“军人的配偶在离婚方面所承担的义务没有相应的权利存在”,因为相应的权利有可能规定在其他的法律条文中。


选项B错误的原因与选项A类似,因为权利义务的1致性,实际上就是指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对应关系,即有权利必有义务、有义务未必有权利,因此AB两个选项实际上是1回事,所以选项B必然错误。


根据相应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主体还是不特定的主体,可以把义务划分为对人义务与对世义务。其中,对人义务或相对义务是指针对特定权利人履行的义务,对世义务是指针对不特定权利人履行的义务,而该条所规定的法律义务显然是针对特定的权利人——军人,因此是对人义务,故选项C正确。


法律规则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3个要素构成,该条文规定了1个法律规则的行为模式要素——以“必须或者应当”为中心的“应为”的行为模式,却省略了3要件中的“法律后果”,故选项D错误。



4、.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1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


A B D解析:ABD难易程度:中答案该条文是婚姻法中的具体规定,属于法律规则,直接规定的是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时须履行的义务,也隐含军人1方有重大过错时其配偶提出离婚的权利,是法律规则的行为模式部分。该条文规定的法律规则,在逻辑上包括“军人1方没有重大过错”和“军人1方有重大过错”“提出离婚者的配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人”“《婚姻法》实施后”等假定条件,故C项说法正确。知识点见“法的要素-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



5、.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1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


A B D解析:ABD难易程度:中答案该条文是婚姻法中的具体规定,属于法律规则,直接规定的是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时须履行的义务,也隐含军人1方有重大过错时其配偶提出离婚的权利,是法律规则的行为模式部分。该条文规定的法律规则,在逻辑上包括“军人1方没有重大过错”和“军人1方有重大过错”“提出离婚者的配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人”“《婚姻法》实施后”等假定条件,故C项说法正确。知识点见“法的要素-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



6、《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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